1、物业公司秩序人员奖惩制度为鼓励秩序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杜绝一切不良行为, 以责、 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秩序人员奖惩细则:一、奖励细则: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4、 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 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5、 拾金不昧者。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二、惩罚细则:1、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 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2、 工作期间接待客人,
2、 谈笑聊天, 玩忽职守者, 发现一次罚款50元。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 现一次罚款20元。4、 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 一次罚款50元。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6、 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 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7、 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 款100元;满三夭开除部籍。8、 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 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9、 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 以上罚款,并
3、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0、上岗期间, 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 站岗时保持抬 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 正常进出。上述规主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11、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 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12、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 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 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秩序人员奖惩制度 第7条执行。14、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15、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 罚责任人20元。16、秩序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