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保密制度物业保密制度物业保密制度是公司和项目之间稳定的重要因素, 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物业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物业秘密的义务。物业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物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一) 目的为保守物业秘密,维护物业业主及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二) 职责项目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业主及物业公司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三) 物业保密制度中的秘密事项;1、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2、 内部掌
2、握的合同、 协议、 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 主要会议记录。3、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4、 业主资料;5、其他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6、与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7、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四) 保密措施: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 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5、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
3、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6、 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 案材料的安全;7、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 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11、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12、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13、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