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 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第三条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 2 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第四条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第五条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第六
2、条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各岗位工作时间: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 7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每月平均休息 4 天。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 8 小时(三班制) ,每周工作 6 天,每月平均休息 4 天。3、监控员:每天工作 7 小时(三班制) ,每周工作 6 天,每月平均休息 4 天。4、车辆管理员:(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 8 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 6.5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每月平均休息 4 天。5、店面
3、巡逻员:每天工作 10 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 15 天。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 8 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 6.5 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 ,每周工作6 天,每月平均休息 4 天。第八条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 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第九条病假: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 按事假处理; 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 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 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 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 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