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一条目的目的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规范考勤和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及管理归属适用范围及管理归属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兆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由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归口管理, 并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条第三条考勤时间考勤时间1、办公室工作人员执行固定工时与弹性工时相结合的工时制度,原则上按以下时间实施考勤:5 月 1 日至 9 月 3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
2、:0017:30;但属于本职工作内的重大或紧急事务,无论何时,均应在第一时间前往处置。2、各业务部门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实行两班或三班轮班,具体以各业务部门轮班表为准。第四条第四条考勤种类及相关规定考勤种类及相关规定1、迟到:比规定上班(含轮班)时间晚到,当月迟到第一次扣 10 元、第二次扣 20 元、第三次扣 40 元,当月迟到累计每满 5 次加计一天旷工。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每早退一次处罚 30 元,当月早退累计每满 5 次加计一天旷工。3、 离岗: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经直接上级主管批准擅自中途离岗。 离岗 30 分钟 (含)至 60 分钟以内处罚 50
3、 元,离岗 60 分钟(含)至 120 分钟以内处罚 100 元,离岗 120 分钟以上按 1 天旷工处理。4、旷工:无故缺勤。以下情形列为旷工: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本制度规定要求进行考勤打卡;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主管或公司领导合理的工作任务分配及工作岗位调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旷工 1 天扣罚 3 天所有工资及津贴。 旷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开除, 公司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当月累计旷工 3 天;季度累计旷工 6 天;半年累计旷工 10 天;一年累计旷工 15 天。5、夜班报班:凡上夜班的人员,由客服中心上班人员负责组织从晚十点起至次日七点止,每半小时报一次班,报班情况由客服中心上班人员做好记录,每月累计后报综合管理中心实施考勤。夜班人员应报而未报班的,处罚 5 元/人/次,客服中心上班人员应组织报班而未组织报班的,处罚 10 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