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签:标题篇一: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附件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年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目 录一、总说明?4二、报表目录?5三、报表表式(一)工程
2、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6(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 7(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 8(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10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1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和行业组织等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特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造 1 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 建造 2 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建造 3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 、建造 4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
3、状况 。(四)本报表制度为年报,报告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年 12 月 31 日。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都应执行本报表制度。 企业应按照全国标准和统一编码填报报表, 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书面和网络报送两种形式填报。填报企业应于每年 3 月底前将报表通过网络上传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 ,同时将书面资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应于每年 4 月底前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对所辖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查核、汇总后确认。(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无独立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