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5 页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度一、安全文明管理一、安全文明管理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发现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发现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罚款 50 元、管理人员 100 元。3、高度超过 2 米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发现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4、严禁酒后进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5、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6、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 50 元,大便罚款 100 元。如若不能找到当
2、事人,则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7、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各承包单位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四口” 、 “五临边”安全防护,发现安全防护缺失、 拆开罚款 500 元。 确实需要临时拆开, 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临时拆开。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 违者罚款 500 元。 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第 2 页 共 5 页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3、才能改动。10、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 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拉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 50 元。1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电缆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罚款 50 元。12、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发现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罚款 1000 元并停止施工。13、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严禁随意动用, 违者罚款 500 元。14、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违者罚款 200 元。1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液化气、煤油炉等做饭、烧水,违者罚款200 元,并没收相关危险设施。16、严禁正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 晒衣服, 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17、 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 100 元/次。18、 任何机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