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工程建设监理例会工程建设监理例会及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例会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解决本工程施工进展中的问题, 确保本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会议基本规定第二章:会议基本规定第三条: 监理及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会议由与业主由委托合同关系的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授权的范围组织、主持。第四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应根据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的时间按时召开。第五条: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2、第六条会议参加人员1、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2、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3、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代表4、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项目负责人。5、业主临时指定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人员第七条:会议实行签到记录,不得代签第八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提前一天将汇报资料简明扼要的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各一份第三章:会议内容第三章:会议内容第九条: 会议开始后, 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第十条:技术总负责
3、人汇报发生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下周目标 计划情况汇报,对上周没有完成的目标项目采取如何弥补措施第十二条: 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 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第十三条: 业主对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第十五条: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 业主拿出最后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 此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监理及安全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 经各参见会议单位负责人会签后发至各参加会议单位,并遵照执行和备查第四章第四章会议纪律会议纪律第十七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早退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打在振动上或者关机第十九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