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一条 总则总则1.1 为加强工程建设制度化管理,加强参建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实行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方式进行实施。第二条第二条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2.1 工地会议实行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监理例会,由现场监理组长主持;每周召开甲方例会,由工程现场负责人主持。例会实行会议签到制度,所有与会人均要按时参加,并列为考核项目。2.2 例会参加人员:2.2.1 监理例会: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监理部全体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2.2 甲方会议甲方工程部全体人员监理部全体人员施工
2、单位公司现场负责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外,阶段性会议必要由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由甲方工程部负责提前 24 小时通知。2.3 对参会人员的要求:2.3.1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清楚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带到会议上的内容必须真实详实;2.3.2 与会人员对于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及会议精神,要有能力带回去落实;2.3.3 参会人员不允许随便更换,有必要调整时应在 48小时前向监理及甲方说明。2.4 会议地点2.5 会议质量的要求2.5.1 监理例会:关于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指标的总结、偏差纠正安排等。施工阶段的监理主要工作是“三控三管一协调” ,
3、 “三控”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三管”即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 “一协调”就是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并严格执行规范及合同条款进行监理。2.5.2 甲方例会:侧重于计划的调整、临时任务的安排以及传达上级部门和外部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指令;掌握各项承包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指挥并协调解决。2.6 会议精神:提高管理水平,高效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浪费时间,达到多沟通、少误解、多总结、少教条、多主动、少被动的工作目的。2.7 会议纪律的要求: 、2.7.1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无故迟到罚款 200元,无故旷会罚款 300 元。2.7.2 会议期间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允许接打电话。2.7.3 会议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离开会场,无故早退罚款 100 元,确有急事现场说明原因。2.7.4 对于以上的考核措施:甲方人员:从当月工资扣除;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