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XKS-2标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直老制度编制人_审核人_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衣司西康铁路工程三项q部二OO九年九月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为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严格安全、质量标准, 强化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创新,兑现合同承诺,建设一流,实现西康铁路 建设目标,提高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内控 体系,特制定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责任1、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铁路建设工程。施工 单位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使用劳务的,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劳务 分包有关规定。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
2、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施工。施 工单位是安全、质量责任主体,对施工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质量负责人,明确其安全、质量责任, 并按规定在工程档案中明确记载,且未经铁路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单位现场应实行扁平化管理。4、施工单位应按照ISO-9000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在现场管理机构 设置专门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制定 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安 全、质量责任。安
3、全、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 职称,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5、施工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 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6、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 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必须按规定进行见证 取样。7、 施工单位设置的工地试验室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检验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做好检验签认,保存检验资料。8、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核对施工图,提出书面意见。施工中发现有差错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 不得修改设计和继续施工。若继续施工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与监理、勘 察设计单位要承担同等责任。9、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立 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