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工程竣工竣工预验收制度预验收制度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 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一、预验收前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 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 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 ,应包括试验报告。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工
3、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4)工程结算书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1)验收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合同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 ;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其他。(2)组织机构竣工预验收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分组情况,邀请的参建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情况。(3)预验收主要内容及程序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