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位租赁合同甲 方: 乙 方: 地 址: 路 弄 号楼 室丙 方: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作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商,是本项目地下停车库中尚未出售车位的产权所有人,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居住在本项目,因个人需要租赁本项目地下车库的停车位,为了优化本项目地下车库的租赁管理工作,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三方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本项目的车位租赁和管理工作。二、 甲、丙双方同意将本项目地下车库 号位车位(以下简称为“该车位” )租赁给乙方使用。三、 该车位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2、】年【 】月【 】日止。四、 该车位月租金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月), 停车服务费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月),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上述车位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月),乙方向丙方缴付上述费用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发票。该车位以每三个月为一期,费用采取“先付后用”的预付原则,自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需预付首期的费用(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费用)予丙方。乙方应在到期日前一周内预付该车位下一期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缴付的应在租金到期日前一周内通知丙方,并在到期日起一周内及时缴付租金。本条中所述之月是指自然月份,不足月的,按照月租金/
3、30日,并向上取整到元计算当月租金。五、 为确保乙方所停放的车辆符合国家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和丙方的管理规定,乙方同意向丙方提供如下资料并承诺下述资料的真实性,该等资料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在一周内书面通知丙方:1、 乙方身份证、购房的产证复印件;2、 乙方租赁合同(小区租户提供)3、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乙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如下:1车牌号码:2.颜色:3车辆品牌:4车主姓名:5. 联系电话:6. 其他:乙方按约定支付该车位租金后,丙方将向乙方发放本项目统一的停车证,停车证号: ,停车证作为车辆进出小区和在该车位停放的凭证。六、 该车位租赁期届满,如乙方与甲、丙双方未签署续租合同,则乙方应
4、退还该车位。若乙方逾期未退还该车位的,应依照日租金的两倍支付车位使用费予丙方,日租金为月租金/30日,并向上取整到元计算租赁费用。逾期超过 七 日,丙方有权收回该车位。七、 该车位租金缴费期届满时,如乙方未按时缴费的,丙方将按照本小区临时访客车辆管理规定进行收费管理,超过一周仍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将被视为乙方单方终止该车位的租赁,本合同自动终止。丙方有权收回该车位及停车证,并有权将该车位租赁给其他人使用,丙方即时终止为乙方提供车位租赁服务,并有权追缴乙方所欠车位租金及逾期违约金,乙方应依照日租金的两倍支付车位的使用费予丙方,日租金为月租金/30日,并向上取整到元计算租赁费用,逾期违约金与该期间租
5、金等额。八、 该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甲方及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车位,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期间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若造成甲、丙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九、 在该车位的租赁过程中,丙方将负责妥善维护车位设施,并维持该车位秩序、制止违章堆物占用该车位及违章停车行为。乙方须自行负责该车位上停放车辆及车内物品的防盗等保管责任,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损伤,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投保。甲方及丙方对在本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所发生的损伤、财物损
6、坏、失窃等不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任何责任。十、 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丙方车库工作人员,维护车库和车辆停放秩序。乙方须持丙方发放的停车证进出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已启用车辆智能化系统,乙方须凭智能卡进出地下车库。十一、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该车位出售给第三方,乙方在此确认放弃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十二、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三、 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址, 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地址:收件人: 电话: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丙方地址:收件人: 电话: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