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及各项目部在生产、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的安全。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生产、生活中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三、术语和定义采用 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0 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质、氧气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四、管理职责1.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易燃易
2、爆物品的管理负领导责任。2. 综合生产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 负责对各项目部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控制、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3.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五、工作程序做好全体员工及劳务队伍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部可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向全体员工普及国家消防管理条例相关知识,并以安全交底的形式向现场劳务队伍进行安全交底,提高全员防范意识。1. 落实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1. 公司分管领导为公司防火、防爆安全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2目部防火、防爆安全责任人。2. 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管理目标要求与各项目部签定管理目标责任书。2. 实施监督检查
3、1.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2. 监督检查每季度一次,由综合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将有关信息汇报公司主管领导,综合生产部负责将检查结果向受检项目部反馈。3. 各受检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3.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1.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a)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 并有专人管理。b) 仓库内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并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c) 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d) 遇火、 遇潮湿容易燃烧、 爆炸的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e)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f)化学性质或防护、 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2.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