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总 则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建筑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89)劳保字第13 号关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劳保字第 14 号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89)劳保字第 15 号北京市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 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县劳动局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2 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在朝阳区劳动局的领导下, 对本公司建筑安装、建筑拆除、房屋修缮、市政工程、技术改造、园林工程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行使资格审查、监督管
2、理权利。3 各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凡未领取 安全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地,将受到停工处理并根据条例接受上级机关处以罚款。4 每个工地必须设有工地负责人(法人代表)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区劳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写有施工单位名称、 工地负责人姓名、 工地安全员姓名的醒目标志, 并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责。5 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员及朝阳区建筑安全监察员代表区劳动局对施工工地实行日常的安全监察,监察员对工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签发朝阳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并与工地负责人商定整改期限。监察员应按时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工地应签发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指
3、令书并限期整改,对接到指令书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区劳动局给予罚款、插挂黄牌、停工整顿处理。6 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才有资格承接工程。申报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并一个施工合同办理一个安全施工许可证。凡证件不齐全或间接包工及本公司雇临时工从事常年零散维修用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不予审查、签字、办理。否则,谁用工谁负责。7 施工单位申报朝阳区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及程序。7.1 审查项目:7.1.1 有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7.1.2 营业执照7.1.3 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外埠施工队为“建筑企业资质证”)。7.1.4 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7.1.5 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7.1.6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7.1.7 本工程用工情况。(人员来源、姓名必须造册)。7.2 申报审查审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