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厂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目的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二道江发电公司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三、名词解释三、名词解释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 包括贮灰场、 烟囱、烟道、 排水沟、 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
2、栈桥、 塔架、 管架等) 、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砖石沟道及管网等。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四、管理内容四、管理内容4.1、设备部土建维护专业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4.2、设备部要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建立全厂(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
3、投资总额等)。()建立反映全厂(公司)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公司)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 道路及铁路专用线、 绿地、 围墙等布置 。()建立全厂(公司)地下、地上暖气及上、下水布置图。()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公司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4.3、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4.4、对建筑物,特别是主要生产厂房各层楼板要按火力发电厂荷载设计技术规定标定楼板的最大荷载值。4.5、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使用安全。4.6、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