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 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 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 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一、工 作 职 责(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七)在公司
2、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二、工程招、投标管理(一)由经营部门全权负责开具招、投标介绍信并统一归档管理;若总经理无特别交代的,经营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二)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2(三)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 分析、 提出报价方案, 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3、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 措辞严谨, 并根据质安部门已签署的 安全生产责任状 ,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 50 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合同,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合同。三、承包合同管理(一)按实拟稿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3(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2. 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3. 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