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造价管理制度设计造价管理制度设计(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 2 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第 3 条职责(1)造价管理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2)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包方和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和限额领料卡。
2、(3)造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第二章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第 4 条造价管理部作为项目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一名造价工程师和两名预算员。第 5 条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第 6 条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第 7 条在项目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第三章 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第
3、8 条图纸总工程量统计(1)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统计规则,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造价管理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工程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预算员要求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提供协助。(2)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并协同造价管理部预算员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3)图纸总工程量统计时间要求,原则上应于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第 9 条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各单位工程下属的每册图纸工作为单位,每月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进度百分比,承包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2)工程管理部在每月 15 日下班之前,将该月度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设备安装进度报表报送至造价管理部。(3)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