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前言前言一、编制目的一、编制目的为适应公司日益扩大的业务规模,规范对新项目的论证,提高决策效率,规避投资风险,结合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分子公司和总公司发展部(以下简称发展部)在开拓新项目过程中涉及立项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城市发展和住宅市场调研报告报审及项目委员会审批等项工作范围。三、职责权属三、职责权属1、公司战略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指导和监督;2、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战略委员会所有。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操作规范操
2、作规范一、一、部门职责部门职责(一)(一) 项目委员会项目委员会1、负责总公司发展部和分子公司新项目投资意向书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城市发展和住宅市场调研报告的评估和决策意见审批;2、负责组织召开新项目论证会;3、负责合同文本或相关协议的审核。(二)(二) 发展部发展部1、负责新城市项目的拓展和投资意向书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城市发展和住宅市场调研报告的编写;2、负责分子公司新项目的立项评审和投资可行性建议;(三)(三) 分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分子公司管辖范围内新项目的拓展和投资意向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城市发展和住宅市场调研报告的编写;(四)(四) 其他职能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工程系统
3、工程系统、财务系统财务系统、研发系统研发系统、营销策划系统营销策划系统、行政办公系统行政办公系统)负责出具所管辖系统专业评审意见;二、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二、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分子公司定期向项目委员会及发展部通报新项目概况和进展程度,发展部及时汇总整理包括发展部负责的新城市项目拓展情况并在项目委员会月度例会上通报;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分子公司必须及时通报发展部及项目委员会。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制式格式参见附件 1三、工作内容和流程三、工作内容和流程(一)分子公司意向项目(一)分子公司意向项目1、适用于分子公司为发起方的项目。分子公司发起报审时,须向项目委员会及发展部同时提交由分子公司编写的项目投资意向书 ;发展部根据项目投资意向书进行评估,2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委员会提交评估意见。项目投资意向书模板详见附件 22、项目委员会依据项目投资意向书进行评估,并结合发展部意见决定是否立项,5 个工作日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