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场行政管理制度案场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制度行政制度一、员工守则: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 密切配合, 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二、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9:0018:00用餐时间:每次不得超过 30 分钟2
2、、休息制度销售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3、考勤制度(1) 、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 20 元,三次以上者罚款 50元;10 分钟以上 1 时以内,每次罚款 50 元;1 小时以上作旷工1 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2) 、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 20 元,三次以上者罚款 50元,1 小时以上作旷工 1 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3) 、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4) 、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经理,并
3、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内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工资。(5) 、 事假: 事假必须提前 1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 1 天,超期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6) 、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7) 、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 20 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4、考勤管理(1) 、 销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 现场销售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 2 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行政、财务部。(2) 、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