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K 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Vk 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提要:一线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企划部通报新项目概况和进展程度,企划部及时汇总整理并通报Vk 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一、释义本制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集团公司:指 Vk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线公司:指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企划部:指集团企划部决策委员会: 指 Vk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指项目发展工作小组,是决策委员会下属工作机构二、操作规范第一条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一线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企划部通报新项目概况和进展程度,企划部及时汇总整理并通报。具体格式
2、参见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表格。第二条项目发展工作小组1、小组负责项目进展过程中,各种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通畅。2、小组成员 34 人,由集团企划部、财务部、法律室委派的人员共同组成,组长由企划部第一负责人担任或委派,负责领导具体工作。3、原则上,小组一经成立,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动,不同项目小组成员可以不同。4、小组对“决策委员会”负责。一线公司与合作方(土地方)签约后,小组自行解散。5、工作内容和流程:(1)对重点介入的项目,一线公司向企划部提交成立项目发展工作小组的申请和项目资料。(2)企划部根据一线公司上报资料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并征询集团财务部、法律室意见后,决定是否成立小组,同时知会
3、“决策委员会”主任或集团主管领导。(3)决定成立小组后,企划部、财务部、法律室应及时委派本部室专业人员成立工作小组,组长制定具体工作时间。(4)小组成立一周内(视项目紧迫性可适当延长) ,完成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项目发展意见和建议(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意见事先应经其所在职能部门通过) ,向“决策委员会”委员、 集团主管领导汇报, 同时抄送一线公司和集团办公室、财务部、企划部、法律室部门第一负责人。(5)一线公司应根据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跟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并及时通报小组。(6)一线公司应于听证会召开两周前向小组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初稿或Vk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会项目概况 。具体格式参见上会项目概况表格。(7)小组完成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后,一线公司方可提交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 。(8)一线公司应提前一周向小组报送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和项目可行性报告 。(9)小组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进展情况,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