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策划 5.4.1质量目标5.4.1.1公司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公司整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详见“0.6公司质量目标”;5.4.1.2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在公司总的质量目标的基础上,在公司质量方针的指导下,按工作职能已将质量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5.4.1.3公司整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均是可测量的,并包括满足物业服务要求所需的内容。公司的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其具体的测算方法及频次详见“0.6 公司质量目标”;5.4.1.4对于公司的质量目标必须由责任部门按规定的频次和方法进行测算,经测算如未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分析
2、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如目标已达到,则应持续改进;5.4.1.5在进行管理评审时最高管理者须根据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对质量目标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并决定是否有必要修改质量目标。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5.4.2.1 公司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实现已制定的全部质量目标和已识别的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过程的策划结果;5.4.2.2公司为顾客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于顾客需求的变化和市场等原因在不断改进,同样,公司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也会由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修订、组织机构的变化、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修订等原因而导致更改,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需考虑更改内容对相关过程的影响并使之协调一致,以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