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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物业管理公司润园销售合同相关物业管理附件(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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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物业管理公司润园销售合同相关物业管理附件(5页).doc

1、附件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润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约定说明:本附件为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业主权益重点部分的内容摘要,请房屋买受人详细阅读在销售现场公示的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全文,房屋买受人一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房屋买受人已经详细阅读并确认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全部内容。本附件未能详尽之处以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履约依据。 一、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武汉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管理期限自2007年10月01日起至2017年10月01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一)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定期巡查,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3、报修服务时间:24小时受理,急修:15分钟到达维修现场;4、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5、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不擅自更改房屋外立面色泽及材料;2、不在房屋外立面、屋顶等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天线等设备设施;3、不在公共区域擅自进行开凿、挖掘等作业或搁置物品。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

3、行、维修、养护和管理1、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2、实行24小时值守服务;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4、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5、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6、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每月检查一次,定期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立即通过小区公告栏或及时广播通知业主。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 不在公共电力、娱乐等设备设施上晾晒衣物等;2、 正确使用电梯,不超重使用,不人为损坏电梯。三) 物业

4、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3、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4、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楼道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5、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6、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家庭生活产生的垃圾袋装

5、后自行投入小区的垃圾箱,不得将垃圾直接放在公共楼道上或其他地面等公共区域;2、不将私有物品摆放在公共区域;3、不往楼上或楼下抛弃物品;4、不在小区内焚烧物品。四)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2、绿地无擅自改变性质和破坏、非法占用现象;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4、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不得在公共区域擅自种植绿化;2、不将自有花盆等放在易跌落处;3、私家花园可搭周边及顶部透空的花架,花架不得高于花园地面2米;4、私家花园内的绿化树木花草不得高于花园地面2米(交付时已存在的原生树木除外)。五) 车辆停泊服务

6、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2、停车场收费有合法手续;3、有必要的交通标识、设施和进出凭据;4、对小区内的停放车辆是否有堵塞公共通道进行检查;5、对小区内的停放车辆是否有占用他人固定车位进行检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出入口等公共通道上停车;2、不冲闯出入口岗,不强占他人车位;3、不乱停乱放,为保护公共权益不受侵害或保全现场,必要时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使用人、业主可将违反约定停放的车辆强制搬离现场或用车锁对车辆予以固定。六)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1、小区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车辆及大件物品出入有登记;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24

7、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5、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7、适时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进入有门禁控制的区域时,注意陌生人尾随,发现异常情况向小区控制中心反映;2、不得翻越围墙或通过非正常方法开启单元门;3、不得采取任何方法使单元门保持常开状态;4、不私自挪动、挪用小区消防设施;5、业主应对将小区相关规定告知自家服务人员,家中服务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变化情况反馈到

8、物业公司;6、及时将房屋租赁、转让信息反馈到物业公司,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7、如有外籍人士居住、留宿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到政府指定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应告知物业公司;8、不可对正在健身的人、他人室内进行录像、摄像。七)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为保障物业的安全合法使用,确定以下所述内容为本小区业主在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物业公司安排人员进行装修巡查,发现有以下所述内容情况后告知相应业主并作调解工作,必要时物业公司及受害方可以此将禁止行为的实施人及所涉房屋业主视为违约并提起法律诉讼:a. 以任何形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b. 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c. 砸、凿、拆、更改外墙、承重墙、天花、地

9、面、楼板、任意毗邻部位。d. 扩大外墙、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e. 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f.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g. 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h. 在房产证登记自有部位(无房产证可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参考)以外的公共部位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天线等任何性质的设备设施。i. 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花园、露台(包含在露台等部位搭建玻璃房屋等)。j. 以任何形式搭建雨阳棚(蓬)。k. 以任何形式更改入户门的开启方向及色泽。l. 以任何形式降低入户门

10、的防火等级。m. 改变房屋使用性质。n. 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对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o. 空调不安装在指定位置,冷凝水管不连接在专用的下水管道内。p. 引起周边业主合理投诉的其他行为。q.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为保障物业的安全合法使用,物业公司在本协议中将物业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下,物业公司发现有以下所述内容情况后告知相应业主并作调解工作,必要时物业公司及受害方可将违反以下注意事项的实施人及所涉房屋业主视为违约并提起法律诉讼:以下内容为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需由专业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完成的装修活动

11、a.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b. 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装修人应自行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c. 破坏或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3、对装修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在装修方及所涉房屋业主的配合下,形成“装修内容登记”、“施工人员登记”等记录。装修方及所涉房屋业主应将装修活动提前告知物业公司并提供装修内容及施工人员身份证件等,拒不履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4、业主、使用人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从其约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义务:1、业主应督促装修

12、人在作业时关闭好门窗,并在以下时间段内作业:星期上午作业时间下午作业时间备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1、 18:0019:00为清垃圾时间周六、周日9:0012:0014:0018:00法令节假日9:0012:0014:0018:002、物业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对装修时间进行调整。八)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九) 其他服务1、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信号服务及维护服务由其对应的供应单位提供并为此负责;2、物业公司可视情况

13、接受相关部门委托按照政府规定代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信号等费用。三、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1、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本物业采取包干制方式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物业公司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按以下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承担。A) 由物业公司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花园洋房:3.0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所在单元楼高大于6层但小于或等于12层的楼宇):3.0元/月平方米 高层(所在单元楼高大于12层的楼宇):2.0元/月平方米B) 业主应于物业买卖双方约定的交付日期(双方约定交付日期有变更的从其变更约定) 之日起交

14、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产权人原因空置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由物业产权人按约定标准的全额交纳。物业买受人在收房时应预缴至少6.5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C)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向物业公司预交下期六个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逾期(截至应预缴费的次月15日仍未交纳或未全额缴纳的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物业使用人怠于缴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的,业主负有并行连带责任。2、 车辆停泊服务费用。物业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销售合同约定。A)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依据武汉市武价房字2004135号文

15、件确定):车位性质收费方式车辆停泊服务费标准停车场场地租赁费私家所有权车库按车库面积收取3.6元/平方米月无私家使用权车位按车位收取96元/月.位无公共配套(共用)车库、车位按车辆类型收取小车(蓝牌):室内 96元/月.辆 ,室外 72元/月.辆;大车(黄牌):室内 144元/月.辆,室外 120元/月.辆;摩托车: 室内 36元/月.辆,室外 24元/月.辆;自行车: 室内 6元/月.辆,室外3元/月.辆;停车场场地租赁费:54元/月.辆(摩托车、自行车不需缴纳此费用)机动临时停车位按停放时间收费白天:半小时以上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晚上(19:00-7:00):半小时以上3元;

16、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无B) 如无其他特别约定,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保管保险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C) 停车场车位使用人应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车辆停泊服务协议(临时停车除外),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办理停车手续时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上述车辆停泊服务费用及公共车位场地租赁费,逾期(实际已开始在停车位停车但仍未缴纳或未全额缴纳的为逾期)交纳相应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物业公司交纳欠费总额的三十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的,物业公司可停止对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车辆停泊手续的办理。3、 装修管理费用A装修管理履约保证金装修人(即装修房屋所涉业主)每户缴纳3000元。装修

17、完毕经物业服务中心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装修人可凭收据在30个工作日后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设施和设备等情况及因此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损失、损坏的,责任方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管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有违反装修管理约定行为,对于劝阻又拒不改正的,可从装修管理履约保证金中按至少50元/次扣除。B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指装修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建筑的垃圾,搬运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地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委托相关单位集中清运。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人在办理装修内容登记证时按装修户产权面积向物业

18、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标准为4元/平方米。C装修证卡费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每人5元、押金每人10元(装修人员不再使用并退回出入卡时可凭退回的出入卡领回押金)。装修完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将装修内容登记证、人员临时出入卡交回物业服务中心。D若根据管理需要,有其他费用变化时,物业公司应提前告知。E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装修前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上述费用,逾期(装修开工时仍未缴纳或未全额缴纳的为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四、收益分配:A.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证卡费的经营管理收入纳入物业公司经营所得。B. 车辆停泊服务费全部纳入物业公司经营所得,本物业

19、管理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的场地租赁费全部纳入维修基金。C. 本物业管理区域除公共停车场以外的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经营收入的95%由物业公司作为代理服务费提取,纳入物业公司经营所得;另5作为公共场地租赁费用,纳入维修基金。D. 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的其他特约服务,价格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特约服务所得全部纳入物业公司经营所得。E. 水、电、气等未能实现供应方直接抄表到户时,水、电、气在社区总表以内供应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及其他支出,由受益人按当期使用量所占比例进行分担。五、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分摊在首次业主大会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

20、家和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当地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期间或无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使用和分摊:1、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2/3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2、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相关业主不批准物业公司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同意后,物业公司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物业公司承担。六、物业管理用房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七、特别说明:以上服务和费用适用润园法定红线范围内,不包括红线外设施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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