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中心作业规程1.0 目的和范围 保证电视监控设备完好,确保受控范围的安全。2.0 职责 监控中心安保员负责执行本规程3.0 作业规程3.1 电视监控作业规程3.1.1 认真做好交接班,清点和检查对讲机、电警棍等移交物品,查看上一班的运行记录,对上一班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并在上一班的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上签名;3.1.2 密切观察电视屏幕上反映的情况,一旦发现疑情,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人员及离现场就近的安保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处,并做好跟踪录像工作;3.1.3 督促查处人员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安保监控中心;3.1.4 每天按时调换录像带,调换时间:每天上午8时至8时30分。每月1日和15
2、日在调换录像带前必须先清洗录像机磁头;3.1.5 录像带使用期为二年,录像内容保存期为半个月,其内容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他人透露;3.2 红外防盗报警作业规程3.2.1 认真查阅上一班的红外报警装置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2.2 认真检查红外防盗报警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报警信号是否与主控显示器联动。 3.2.3一旦发现红外防盗报警装置报警,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业主并视具体情况实施跟踪,向110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同时在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做好记录。3.2.4 一旦发现红外防盗报警装置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修复,并在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上做好记录。3.3 巡更报警作业规程3.3.
3、1 接到巡更队员报警,立即通知班长,确定位置合理组织人员封锁通道,发现入室盗窃或其它突发治安案件,迅速通过对讲机通知监控中心报“110”,同时通知事发单位和管理处领导,并按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程序处理,并在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上做好记录。3.3.2 若是业户未设防或未撤防产生的报警,记录后由安保主管或班长第二天告知业户;3.3.3 安保巡逻员负责巡更按钮的开锁操作,并从上至下按序进行。3.4 BA系统检查作业规程3.4.1 监控安保队员必须了解上班BA系统由监控负责各监控点工作是否正常,并在岗位值勤记录上作好记录。3.4.2 监控安保队员接班后应每二小时检查一次,有监控室负责监控的各类操作
4、并在检查记录表上作好记录。3.4.3 监控安保队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密切注意BA系统工作情况,一旦发现报警立即通知工程部(夜间通知高配室),并在岗位值勤记录上作好详细记录。4.0 作业标准4.1 安保监控中心作业标准4.1.1 安保监控操作员必须熟悉监控设备的使用性能及楼层探头分布情况;4.1.2 发现可疑情况,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有详细记录;4.1.3 录像带编号有序,摆放有序;4.1.4 监控设备保养完好,无故障;操作台上无杂物、无积灰;4.1.5 监控中心二十四小时不准脱岗,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需在重点部位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登记;4.1.6 电视监控、巡更报警、“BA”控制系统和喷淋监控的每次报警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上。 5.0 相关文件和记录5.1监控中心报警处理记录表5.2岗位值勤记录QR/JZ(03)011(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