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控中心作业规程1.0 目的和范围保证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确保楼宇消防安全正常运行。2.0 职责 消控中心安保员负责执行本规程3.0 作业规程3.1 消防自动控制系统作业规程3.1.1 认真做好交接班,清点和检查对讲机、电照相机等移交物品,查看上一班的运行记录,对上一班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并在上一班的岗位值勤记录上签名。3.1.2 仔细检查核对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上显示的故障点数和不正常点数以及发生的原因并在岗位值勤记录作好记录。3.1.3 密切观察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电脑屏幕上反映的情况,一旦发现烟感、温感火灾探测仪和水流探测仪报警,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安保队员及离现场就近的安保队员迅速赶往现
2、场查处。发现故障立即向工程部及维保单位报修,同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修复时间认真作好记录。3.1.4 督促查处人员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安保消控中心,并做好跟踪记录。4.0 作业标准4.1 安保监控中心作业标准4.1.1 安保消控操作员必须熟悉消控设备的使用性能及烟感、温感火灾探测仪和水流探测仪报警分布情况。4.1.2 消控设备保养完好,无故障;操作台上无杂物、无积灰。4.1.3 消控中心二十四小时不准脱岗,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需在重点部位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登记;4.1.4 喷淋监控的每次报警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消防监控中心火灾报警记录表上。4.2 室内和通道的环境整洁;5.0 相关文件和记录5.1 岗位值勤记录5.2 消防监控中心火灾报警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