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停放协议 编号:甲方:乙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一、乙方的车位位于 (项目名称地址停车场)二、本协议项下车位停放费为人民币 元/月/车位。三、交费方式:车位管理费采取按季度交纳的方式支付。四、交费时间: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缴纳当季度的车位停放费。逾期交纳费用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五、费用说明:车位停放费费仅用于乙方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停车场的照明、保洁、交通秩序维护及公共设备设施能源消耗、养护、修缮费用,不含车辆的保管费用
2、。六、乙方停放车辆的详细情况如下: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驾驶人姓名: ;3车辆品牌: ;4车牌号码: ;5车辆颜色: ;6车型: ;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位逾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乙方已交款项违约天数3。3、甲方负责妥善管理、维护车场的设施;4、甲方负责维持车场停放秩序,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合同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乙方如需要将车位转借、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
3、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保证提供车辆情况记载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当日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条款约定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乙方须作好车辆的防盗防损工作,车辆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放车辆时应使车辆停放入位,并不得对其它车辆构成损害、妨碍或损害、妨碍危险,离开车辆时应锁好车锁、关闭车窗。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确保其车辆在停放地下停车场期间已投保相关保险,并且保险持续有效。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5. 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九、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有偿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十、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一方均有权并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车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签字: (签字):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