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 址: 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标的物1、 项目名称: 2、 项目位置: 第二条 委托事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该项目的招商代理事务,具体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第三条 委托时间委托时间为 个月,
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甲方职责1、 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招商代理服务费;2、 甲方需对本合同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管理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物业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授权书等;3、 甲方对因“本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4、 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本项目”相关资料;5、 如“本项目”的租赁条件以及其它招商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6、 甲方应提供可租赁区域详细平面图、CAD图等资料。如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招商工作时间顺
3、延;7、 商家进场装修前,甲方须提供相关证件,用于协助商家办理工商、城管等报建手续;8、 对于商家提出的必要工程的安装及施工申请,如:天然气管道申报工作、排风,排烟系统管道布置工作,电量增容等,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确认后,积极配合其向有关部门报批报建,并提供相关证明;9、 甲方须将核准的招商面积及商铺位置、相关设计资料及工程数据给予乙方。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10、 甲方接受乙方的招商代理服务成果,并对乙方为本合同目的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1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各工作进展情况,并有权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和要求。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
4、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审查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服务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不称职的服务人员。 14、 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或建议的基础上自行做出决策。 15、 按照甲方审核认可的招商计划及具体方案所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经甲方审批认可后,由甲方承担。16、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公司名称、LOGO用于本项目的广告宣传及推广。第五条 乙方职责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2、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应用专业技术和资源为甲方提供招
5、商代理服务,包括推荐客户、制定招商计划方案、组织招商推荐会、协助招商谈判等。3、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书面形式提供符合“美丽之冠”柒星商业广场定位的基本招商计划表及具体的招商方案,上述计划及方案经甲方审核且认可后作为乙方的招商依据。4、 乙方对其提交的工作成果或建议应提供充分的依据或做出合理解释,乙方报送的招商计划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执行。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本项目招商工作的统一管理。7、 乙方须及时协助甲方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良性沟通;8、 乙方只在甲方和商家之间做一般中介代理服务,其无权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对商家
6、做出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商业承诺、签署任何文件,不得收取包括意向金、保证金、租金等在内的任何款项。9、 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项目信息、商业信息、图纸、设计文件等任何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10、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招商代理服务费,并根据第六条的约定和付款办法出具书面形式的招商代理服务费支付通知书,通知甲方按时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等费用。11、 如乙方需向甲方项目现场派驻相关招商服务人员(需经甲方审核确认),除甲方提供食宿及办公场所外,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第六条 招商代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 本项目物业有因乙方的
7、招商代理而成功出租或联营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招商代理服务费,根据客户与甲方签订最终租赁合同(或联合经营合同),乙方获得的招商代理服务费计付方式如下:(1) 甲方与乙方成功招商的商家无论采取何种合作模式,甲方都需按乙方成功代理招商的商铺建筑面积以 元/平方米标准计算招商代理服务费于乙方。乙方成功代理物业招商的标志是商户与甲方正式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或联合经营合同),且向甲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并开业运营三个月以上。甲方按上述标准计付招商代理服务费后,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 甲方与商家成功签署租赁合同(或联合经营合同)并收取了商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30日
8、内向乙方支付本次招商代理服务费的50%(首期招商代理服务费),该商家进场装修完毕达到开业条件后30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再支付该次招商代理服务费的30%,该商家连续运营满三个月后15日内,甲方付清该次招商代理服务费的余额。(3) 如商家签署租赁合同(或联合经营合同)之后违约不进驻经营,或开业运营不满三个月即退租的,甲方依据租赁合同(或联合经营合同)取得商家的违约金时,该违约金的50%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服务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上述条款所约定的招商代理服务费,如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招商代理服务费超出本条所约定的数额的,乙方应予退还。2、 乙方引进客户的确认(1) 乙方引进的招商客户界定以乙方向甲方提交
9、的客户确认书(见附件一)作为依据,经甲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2) 甲方已签客户确认书之客户或该客户之亲属、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该客户有关联的第三人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期满后6个月内自行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即客户确认书上确认的品牌或客户名称与甲方签租赁合同的客户品牌或名称一致),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条第1款约定之招商代理服务费。(3) 该品牌非属该客户独家代理时,甲方非经乙方介绍与该品牌的其他代理人签署合同时除外。付款方式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通知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履行所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报告成果等文件均应采用传真、或E
10、-mail邮件、或挂号邮件、或EMS等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对方或乙方报告成果送达的情况时,双方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络人如下:甲方地址: 联络人: E-mail: 手机:电话: 传真:乙方地址: 联络人: E-mail: 手机: 电话: 传真: 书面文件送达上述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E-mail邮件或传真之发送记录或回执视为通知、报告成果正式送达。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预留的地址、邮箱、传真如有变化,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本合同预留的通讯地址仍被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由此引起的通知或文件未收到的法律后果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终止合同1、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11、。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在限期内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 乙方提交的招商计划、招商方案及为促进招商而提交的其它工作成果,如甲方不予认可,乙方应五日内予以修改后再次提交甲方确认,如经两次修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应得招商代理服务费,则每拖延一天乙方收取逾期支付之应得招商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 乙方超越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范围,以甲方名义对商家做出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承诺,或者冒用甲方名义从事本合
12、同以外的其他活动,或者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商誉的任何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 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招商代理中乙方若有任何违约、违规、违法、非法行为,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甲方利益损害的,乙方应予赔偿。4、 乙方的宣传资料和答客问题需事先报甲方审核,乙方人员招商过程中,如有不实介绍、误导承租人或给予承租人不当的承诺,经承租人明确指证并有相应证据证实而因此造成的退租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同时归还甲方因此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用;若因此而造成包括甲方声誉在内的任何利益损害,乙方均应独立承担
13、赔偿责任。5、 乙方如需制作与本项目有直接关联的广告,应在发布前经前述甲方代表或其它甲方授权人签字同意并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利益损失,应独立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经甲方审核签发的广告内容,甲方须兑现承诺、投入推广费用并履行相关责任。6、 由乙方负责制作的与本项目有关联的所有文件(含甲方审定的)若发生包括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违法情形,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但侵权内容是甲方提供的除外。7、 在履行此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承诺、保证、声明,或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中的义务和职责,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
14、向违约方追究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违约方在7天内仍没有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一方有权利即时解除本合同。8、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损失。 9、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甲方已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收的招商代理服务费,同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将应付但未付乙方之招商代理服务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不再予以支付。10、 乙方及其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收取款项的,一经查实,并经甲方确认属应收款项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同时,还应按照该应收款项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
15、条 其他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受中国法律管辖。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3、 标识使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上标注乙方公司的名称,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除此之外,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称标志时,均需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和授权。4、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争议解决:甲
16、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附件附件一:客户确认书 (以下无正文)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处: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处: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客户确认书委托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 (以下简称“本项目”)物业
17、寻找商家,甲方现就乙方引荐的客户进行确认:1、 乙方引荐客户资料:客户品牌名称: 客户公司名称: 面积要求 : 经营业态 : 2、 若乙方引荐的客户与甲方签约成交,甲方应按双方已签署的三亚美丽之冠商业项目招商代理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招商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和日期支付给乙方招商代理服务费。3、 在客户签署租赁合约前,乙方须尽全力代表甲方与客户进行有关视察“本项目”及租赁谈判等工作。4、 甲方已签客户确认书之客户(或该客户之亲属、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该客户有关联的第三人)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即客户确认书上确认的品牌或客户名称与甲方签租赁合同的客户品牌或名称一致),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之招商代理服务费。5、 该品牌非属该客户独家代理时,甲方非经乙方介绍与该品牌的其他代理人签署合同时除外。6、 甲方承诺所委托之物业有完全的管理权。7、 以上内容核对无误,甲、乙双方就本确认书签字予以确认。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确认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