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顾问公司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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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顾问公司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2页).doc
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1. 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业/租户及其有关单位暂时使用,由商场公司统一管理。2. 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3. 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4. 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商场公司,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米)。5. 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6. 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7. 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商场公司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且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