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 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 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 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 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 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 (1) 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 入报警地点检查。 (3) 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 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
2、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 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并留守注意观 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 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 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 值负责人, 留守现场观察, 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 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 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 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 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确认属误报, 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 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 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 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 若观察到有 明火或烟必须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 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