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合同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经营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商场)“ ” 。二、合作经营方式:由甲方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投资自主经营,并负责办理合法经营所须的证照。三、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范围为限。 除乙方外其他任何专柜包括甲方不得经营药品。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商场内 楼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地。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在公共区域进行促销活动。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的有效场地证明文件,并尽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证照。3、甲方负责经
2、营场地天、地、墙的基本装修,保证经营场地状况良好、水电设施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装修提供必要的协助。4、并在入口处悬挂导购牌(详见装饰效果图)。5、甲方负责商场的统一管理:(1)负责经营场地的水电及空调供应,并有义务保证其能正常使用。(2)负责经营场地的安全保卫,协助乙方防止和调查偷盗行为,并全面负责乙方的贮存商品和经营设施在非营业时间内完好无损。(3)负责经营场地外围的清洁卫生工作。(二)乙方自主经营药房,对于药房的商品陈列、商品价格、促销活动、售后服务等应按照甲、乙方公司统一要求进行管理。(三)合作期间,经营场地内的设施发生妨碍安全或者正常使用的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
3、施,甲方则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天内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四)合作期间,甲方应保证经营场地内水电空调的正常供应,水电空调不能正常供应或者甲方无故停业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并制止乙方的违法及违规经营活动;7、公正调解乙方与甲方其他合作者之间的纠纷。乙方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办理合法经营所须的一切证照;3、负责经营场地的其他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装修方案须报甲方核准;4、负责提供充足的适销商品,并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5、认真执行“顾客满意”的服务宗旨,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顾客的退、换货要求;6、维护甲方商场的整体商誉,服从甲方对商场
4、的统一管理; 如对甲方管理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甲方则应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7、乙方自行配备服务人员,乙方员工可穿着乙方统一工服,但必须保证服饰整洁、工牌明显,甲方有权监督并提出批评意见。五、合作经营期限:自 2012 年1 月 1日起计至 2012年12 月 31 日。六、综合费用及结算方式1、乙方须于每月按如下条款向甲方支付当月综合费用(含场地使用费以及经营场地内所发生的水、电、空调等一切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开单派专职人员收银,另设POS机(由甲方提供),每月13日甲方提供专柜报表,10日前乙方按报表减去甲方11.5 %的提成后开增值税票,甲方在当月20日前支付货款。2、合作期满不
5、再续约或依约提前终止、解除合同的,甲方须于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货款。七、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续约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2、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须征得对方同意,在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条款均有效。3、合作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履行不能的,本合同自动终止。4、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 乙方拖欠综合费用累计达二个月,经甲方书面提示仍不支付的;(2) 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单方面不再续签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甲方应于
6、乙方退场30日予以退还5、因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1)不承担维修责任或者不支付维修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2)无法按约定用途继续使用的;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退场。八、合作期满,乙方要求继续合作,须于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书面答复乙方,同意续约的,则应续签合作经营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九、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经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盖章) (盖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