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集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集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开发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保障工程结构安全, 降低住宅质量投诉,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初装修)竣工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本办法规定内容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
2、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地区集团所属各公司开发的所有住宅项目;对于其它地区集团所属公司开发的项目,结合当地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分户验收工作。第二章第二章分户验收工作要求分户验收工作要求第四条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所有工程量。(二)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查资料) 完整。(三)主要功能的抽查项目结果均符合要求。(四)屋面、厨卫间盛水试验和外窗喷淋试验符合要求并且记录齐全。第五条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
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详见附件 1) :(一)室内土建工程质量1室内空间尺寸;2门窗质量和使用功能;3顶棚和内墙面质量;4楼地面质量;5栏杆安装质量.(二)室内安装工程质量(包括水电)(三)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第六条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准备工作(一)人员组织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应当通知物业公司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二)检测仪器分户验收过程中应配备各种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检测仪器应经计量检定合格。(三)计划编制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总包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经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审核批准。(四)技术培训交底建设单位工程部在分户验收前,应组织监理单位和总(分)包单位对参加验收人员进行分户验收的技术培训和交底。第七第七条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