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 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 _承租人(身份证号) :_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沐爱镇政府要求下,经双方自愿协商,就沐爱镇农贸市场摊位承租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第一条租赁场地租赁场地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沐爱容大鑫城农贸市场_交易区_号摊位,从事_经营。第二条:租赁期限第二条:租赁期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1 年, 预计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交付至 2014年 9 月 30 日期满( 实际以交付使
2、用时间为准)。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交付方式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为每 0 元;保证金_元,大写_元整,进场经营前一次性交付。第四条第四条其它费用其它费用1、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由乙方自行承担;2、经营过程中所需缴纳的除摊位费以外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第五五条条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一、此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所租赁的摊位转租、转让等形式非签约人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二、入场经营前,若乙方原因不能进场经营,乙方需在交付使用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协议解除。三、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经营 30 日内,乙方无理由不进场经营,甲方
3、扣除保证金,协议解除。四、如一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一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 15 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缴清所使用的水电费,卫生费、并经甲方验收所使用摊位设施完好后退还保证金, 若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如有损坏,将扣除保证金进行修复,如保证金不足以修复损坏的设施,甲方有权追收修复设施所需款项。协议解除乙方自行退出经营摊位。第六条第六条续租续租一年期满,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在本协议约定租赁期满 30 内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人提出申请, 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人同意并签定协议后方可续租。未签定续租协议,按上款解除协议。续租人同等条件优先。第第七七条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