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目录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组织架构.3第三章营销系统职能.4第四章营销监控管理.5第五章营销费用管理.6第六章 营销统计管理. 7第七章品牌推广管理.8第一节全国性集团品牌推广管理. 8第二节 地区性品牌推广管理.9第三节集团新闻宣传管理.9第八章销售业务管理.11第一节营销系统人力资源调配管理.11第二节 销售系统人员管理.13第三节 销售案例.14第四节 面积计算.14第五节楼宇定价.15第六节 认购书.16第七节 购房合同.16第八节 催收楼款.17第九节 房源管理.17第十节 促销措施.19第十一节 宣传物料、广告制作验收规定.19第九章项目论证管理.20第十章商业物业管理.21第十
2、一章奖惩措施. 22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营销工作环节,更好地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营销指标,切实有效地确保营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集团营销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全国性的营销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协调及督导各地区公司根据其原则开展营销工作。本办法包括: 营销监控管理、 营销费用管理、 营销统计管理、 品牌推广管理、营销业务管理项目论证管理及商业物业管理。第三条第三条各地区公司相关部门及单位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贯彻执行。 在现正执行的制度中,凡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第四条第四条各地区公司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以本办法为准则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规定。第
3、二章第二章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总部设立营销管理中心,通过统筹管理、业务督导、协调服务三大职责协同各地区公司开展营销系统工作,共同完成集团交与的营销指标任务。第六条第六条 各地区公司设立营销中心,统一负责本地区公司的营销推广工作,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公司设立销售、策划部门,负责该项目公司的营销推广工作,但应处理好两者间的工作分工及业务衔接。第七条第七条 各层级的营销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及人员编制,采取项目负责制或职能分工制开展营销工作。第三章第三章营销系统职能营销系统职能第八条第八条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如下:负责集团品牌全国性的推广工作,统筹管理、业务督导、协调服务各区域公司的品牌推广工作;负责向各地区公司下达有关的营销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工作规范等;统筹管理、业务督导、协调服务各地区的销售工作;负责建立全国重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对重要城市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