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殊陈列协议甲方:特易购商业(山东)有限公司乙方:济南申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更好的提升双方销售,同时很好的展示乙方在甲方销售的商品,提升乙方的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特殊陈列协议,以供共同遵守:1.陈列时间:自 2010 年 4 月 25 日至 2010年45 月 24 日2.陈列店别: 济南东二环店 3.陈列位置: 奶区 (附平面图)4.陈列方式: 堆头: 1 个 集中陈列: 组 促销墙: 组 5.陈列费用: 1500 .00 元/月,共计 1500.00 元 6.陈列品项:货号商品名称条形码规格备注7.促销员人数:共 1 人为确保陈列
2、协议的有效实施,并达到特殊陈列的效果和目的,请双方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1. 有货率:特殊陈列的商品必须确保及时足量的货源,如因缺货导致无法满足正常陈列,甲方有权更换商品,且当月陈列费用增加 %;2. 促销员:对于特殊陈列的商品,必须有长期促销员维护,如促销人员无故缺失,甲方有权更换陈列商品,且当月陈列费用增加 %;3. 促销品:为达到提升销售的目的,必须确保特殊陈列商品有促销活动,降价促销或买赠活动;4. 销售额:为确保双方利益,特殊陈列位置的商品,月销售额不得低于 元/月,如果月销售额不足双方约定的金额,当月陈列费用增加 %。以上协议内容请双方配合执行,如任何一方需要变更,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望双方共同努力将良好合作关系保持下去,共创和谐的双赢局面。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