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C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C-JY12-2010订货操作标准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记录编号修改状态修改页码及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修改日期目 录1. 范围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或缩略语44. 订货流程45. 罚则56. 附则57. 附表6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福万家各门店食品部/非食品部订货操作标准。适用于中东福万家超市食品及非食部商品的订货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 术语或缩略语订单:商品订货单据,它根据每个商品的库存天数、DMS、最低订货条件等各种因素综合之后产生订货数量,录入订货系统并经部门经理及店长审核通过后,生成订单。4. 订货流程4.1 涉及岗位门
2、店主管、门店经理、店长、采购经理4.2 工作内容/作业程序/要求4.2.1日常商品订货作业(1)填写订单门店各部门主管每日8:3010:30在系统中根据销售与库存数据在系统中录入建议订货量,部门经理、店长按订货金额权限进行审批。 订货金额5000元(不含)以下,由主管自行审批即可。 订货金额5000-20000元(不含),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 订货金额20000元以上,由店长审批。注:1.新店开业首单订货,均由部门经理审批。 2.订货量控制上,任何商品的日常定量在原则上不超过上个月的3倍月销。如超过,根据商品囤货流程进行报批。 3. 对于订货金额,下订单人员需记录每笔订单的订单号,订货金额,部
3、门经理根据订单号及金额进行审批。订货单记录本(2)确认订单部门主管在每日14:30前与供应商确认是否在网上收到订单,如无网上查收能力的供应商,主管将订单打印并传送至供应商。(3)催货供应商应该按订货单日期,准时将货送到收货部,若未准时送货,门店主管应及时催促供应商保证送货并了解未到货原因。如果供应商仍不送货应通知运营管理部,由运营管理部通知采购部进行催促供应商及时到货,保证到货率。4.2.4促销商品订货作业促销商品订货与正常商品订货流程一致,根据正常销售数据、以及促销时段的不同,确认正确的订货量。 4.3 特殊商品订货作业(预付款) 采购部需提供相关明细至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根据预付款供应商
4、到货期等因素,制定预付款供应商每月的订货日,并提供给门店,门店进行定量上报,运营通知采购进行请款。5. 罚则5.1门店主管应保证每日在14:30前将当日的单品订单处理完毕,如发现因订单处理延误造成的未到货,门店相关主管罚款20元,门店经理罚款50元。预付款供应商如因采购未及时请款造成到货延误的,罚相关采购经理50元。5.2 海报商品采购应提前5天将促销进价变更完毕,如因采购未及时变更进价或供应商断货造成开档日无法正常到货的,罚相关采购经理100元。5.3 订单审核人错误的单据,处以系统显示的审核人30元/单罚款。6. 附则6.1本制度由中东福万家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7. 附表 订单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