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Z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Z-FS04-2010自用品贴管理制度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记录编号修改状态修改页码及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修改日期目 录1. 目的32. 适用范围33. 术语或缩略语44. 职责46. 各门店自用品贴的使用原则47. 自用品贴的粘贴原则48. 监督与检查49. 罚则410. 附则411. 附表51. 目的 规范卖场员工工作用品与商品的区分,达到防损、控损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东福万家超市各门店员工自用品(工作中使用)的管理工作。3. 术语或缩略语 无4. 职责 防损部文员:负责自用品贴的发放、更换回收。 市场部美工:负责
2、自用品贴样式的设计。 运营管理部综合文员:负责各门店自用品贴的印制申请及发放。5. 自用品贴的印制 5.1 印制周期自用品贴每季度印制一次。各门店根据使用情况进行需求上报。5.2 上报时间 4月1日、7月1日、9月30日、1月4日6. 各门店自用品贴的使用原则6.1仅限于员工工作之用物品,如笔、本,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用品不得带入卖场内。6.2 员工自用品在进入卖场前,需首先到防损部进行自用品贴领取,并当场粘贴,员工在自用品贴上写上本人名字及领取时间,之后方可带入卖场。6.3 员工自用品贴破损以后,需到防损部进行更换,同时在防损员撕下原有破损的自用品贴并销毁。6.4 自用品贴要保持表面字迹清晰。7. 自用品贴的粘贴原则 7.1粘贴在不易破损,不易接触的部位。 7.2 对于易磨损的部位,防损部可用胶带辅助粘贴。 7.3 一物仅可粘贴一贴。8. 监督与检查 8.1防损部员负责日常卖场内员工自用品是否有粘贴自用品贴的检查。 8.2 运营管理部督导主管对防损部自用品贴发放情况及粘贴标准进行抽查。9. 罚则 9.1 员工自用品私自带入卖场,未粘贴自用品贴的,给予20元/次罚款。 9.2 防损部未进行自用品贴发放登记,随意发放的,处以相关责任人20元/次罚款。10. 附则10.1 本制度由中东福万家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10.2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11. 附表 自用品贴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