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REEN BUILDING DESIGN GUIDELINE FOR SMALL TOWNS IN ZHEJIANG 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 年 5 月浙江省小城镇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美丽城镇建设是浙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是浙江城镇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其中,推广普及绿色建筑,是将该地区建设成为绿色、 低碳、 节能、 生态城镇的必然要求。 制定 浙江省小城镇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就是要在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并结合浙江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需
2、求,建立一套适合浙江省小城镇实施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技术导则。 本导则共 9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场地生态保护与城镇风貌协调;5. 土地集约利用与空间高效利用;6. 场地微气候优化;7. 气候适应性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质量;8. 资源节约利用和能源优化使用;9. 建筑安全性和以人为本设计等。本导则在第 4、5、6、7 章在城镇风貌协调、城镇历史传承、地域性建筑设计等方面加强了适宜性、地域性和针对性。第 8 章中电气、 暖通等相关内容有所简略, 详细可参考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
3、建筑工程学院编制并负责条文解释,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月牙楼 214, 邮编 310000,邮箱:)主要编写人员:王 竹 何青峰 马新振 王焯瑶 江 勇钱振澜 郑 媛 张红虎 浦欣成 傅舒兰 苗丽婷 张艳琼 陈奋飞 应国红 赵登仕孙 卓前言FORWORD目录CATEGORY第一部分目标与原则第一章 总则编制目标|适用范围| 基本要求|与现行标准、规范的关系第二章 术语第三章 基本规定总体目标要求|绿色建筑设计营建原则第二部分设计与导引第四章 场地生态保护与城镇风貌协调4.1场地要求与评估4.2场地生态保护选址安全性|选址生态性| 场地评估|废弃场地再利用| 既有建筑再利用生态廊道有效延续|自然环境有机共生| 场地生态修复|施工污染防治010307104.3城镇风貌协调城镇山水格局协调|城镇轮廓线和街道协调| 地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