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增值税实务土地增值税实务 一、土地增值税的基本政策一、土地增值税的基本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 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 国务院于国务院于19931993年年1212月月1313日发布了日发布了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19931993第第138138号号),决定自),决定自19941994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 财政部于财政部于19951995年年1 1月月2727日发布了日发布了中华人民中华人
2、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财财法字法字1995619956号号 ),),19941994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至本细则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细则的规发布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细则的规定计算征收。定计算征收。 基本法规一、纳税人一、纳税人条条例例第第二二条条转转让让国国有有土土地地使使用用权、权、地地上上的的建建筑筑物物及及其其附附着着物物(以以下下简简称称转转让让房房地地产)产)并并取取得得收收入入的的。 细细则则第第六六条:条:单单位位, ,是是指指各各类类企企业业单单位位, ,事事业业单单位位, ,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和和社社会会
3、团团体体及及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个个人人, ,包包括括个个体体经经营营者。者。- - -单单位位和和个个人人二、二、征收范围征收范围 (一)一般规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条转让转让国国有土地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及其附着物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税。- - 一、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 (一)一般规定: 1. 土地增值税仅对转让土地增值税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的征收,对转让征收,对转让集体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的不征税。 2.只对只对转让转让的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不不转让转让的不征税。(出让、出租等的不征税。(出让、出租等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二)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