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溧水空港新城创新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目录1、总则概述32、与上位规划的衔接42.1规划依据42.2规划范围52.3功能构成52.4人口规模、用地规模52.5功能定位62.6空间结构62.7对上位规划的深化62.8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73、土地利用规划73.1 用地总体布局73.2居住用地规划8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83.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83.5工业用地规划83.6道路与交通用地规划93.7公用设施用地规划93.8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93.9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93.10规划用地汇总表94、专项规划114.1居住及配套设施规划114.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34.3
2、工业区及配套设施规划164.4绿地系统规划184.5综合交通规划194.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224.7综合防灾工程规划275、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05.1.环境质量目标305.2.环境保护措施306、城市设计引导316.1规划目标316.2空间景观结构316.3特色意图区316.4高度控制引导326.5界面控制引导326.6重要轴线控制引导326.7重要节点控制引导336.8地下空间规划337、六线控制要求347.1道路红线347.2河道蓝线357.3电力黑线357.4绿地绿线367.5文物紫线37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378.1规划管理单元划定378.2控制导则控制要点388.3规划管理单元一
3、览表399、总则图件411、总则概述1.1为加强和规范溧水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管理,根据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和南京溧水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空港新城创新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的重点是对本地区发展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明确本地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整合与本地区规划相关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实施依据,并为编制下层次规划提供技术依据。1.2本规划包括“总则”和“执行细则”。“总则”是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图则,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总则”执行,下一层次规划(修
4、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总则”规定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执行细则”是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图则,是规划管理的具体依据。1.3“总则”中的“六线”线位(城市支路线位、110KV以下高压线线位、街头绿地位置除外)、“六线”界定的用地性质(高压走廊、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除外)、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属强制性内容和指标;公益性公共设施(含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公用设施用地的性质和规模属强制性内容和指标。强制性内容和指标应严格遵守。1.4“总则”因下列情况应进行局部调整:(1)因溧水区政府或公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经分析可以局部调整的;(2)对城市规划与
5、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选址;(3)按照动态更新程序要求周期性开展更新工作时。1.5“总则”可因下列情况进行修编:(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或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修编;(2)城市或地区发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3)相关的国家和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进行修订。1.6 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遵守。本规划确需修改调整的可按程序进行。1.7 本规划经公示后,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的规划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应严格遵循。规划调整涉及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六线、公共和市政设施两种用地)调整的,须报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内容的调整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8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南京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6、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1.9 本规划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2、与上位规划的衔接2.1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3)、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政发2012330号);(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5)、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 ;(6)、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7)、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2013 宁政发第232号);(8)、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2014);(9)、南京市建
7、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2 修订版);(10)、南京市加油加气站规划管理办法(宁规字2012223号 试行);(11)、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2014);(13)、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南京市规划(2013 征求意见稿);(14)、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2);(15)、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总体规划(2013-2030);(16)、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17)、溧水空港新城水系专项规划;(18)、南京溧水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其他其他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2.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
8、北至长乐大道,南至常合高速,东至华侨路,西至一干河,总面积12.3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用地范围涉及溧水综合分区NJLSb030规划编制单元。2.3功能构成 本规划单元是溧水经济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重要先进制造业、教育科研、片区公共配套、生活居住等功能。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科技研发、生态休闲等五大产业。2.4人口规模、用地规模2.4.1人口规模规划本片区人口9.6万人。2.4.2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029.71公顷。2.5功能定位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高地、空港枢纽经济区产城融合的创新示范区、现代化生态宜居幸福社区。2.6空间结构规划形成 “一核、一心、一环
9、、四片”的空间结构。一核:即生态绿核,是呈圈层放射的核心。一心:即科创中心。一环:即功能串联环,沿科创大道、淮源大道及长乐大道形成,串联各个功能组团。四组团:即指四个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分别为生产研发组团、高等院校组团、以及东西两片居住组团。2.7对上位规划的深化2.7.1 对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的深化1)在产城融合理念下深化研究居住、产业用地之间合理比例关系,用地布局考虑地区开发建设时序,在近期启动的片区相应的增加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带动片区活力。2)根据现状用地适建性评价,明确团山、赵山内部可开发建设用地比例,深化用地功能布局,细化内部路网组织。3)根据人口
10、规模变化相应的调整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结合产业布局布置产业服务中心。 4)对接水系规划,落实溧水空港新城水系专项规划的内容。2.8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2.8.1 对南京溧水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1)在路网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深化研究居住、产业的布局模式,规划采取围绕团山、赵山公共活动中心,采取圈层+轴线放射的布局模式,靠近赵山、团山公园景观资源最好的地区布置居住,围绕居住用地外围布置一定量的产业、研发用地。2)根据城市设计的指引,为展示片区形象,带动周边地块开发,在不影响开发区整体空间形象的前提下,适当的提高片区中心的开发强度。3)对接各类基础设施廊道与管线的线位与控制要求,在不影响区域供
11、电能力的前提下,将穿越区域内的220千伏高压线局部改线至沿高速公路的防护廊道内,减少对片区景观的影响。4)考虑开发的时序,提高实施可操作性,适当减少片区中心南侧科研设计用地,宁高高速以西、滨淮大道东侧增加科研用地。5)在宁高高速以西落实相关规划确定的产业服务中心,为开发区西片区提供产业配套服务。3、土地利用规划3.1 用地总体布局规划采用圈层式布局模式,围绕赵山、团山公共休闲活动绿核两侧布置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围绕公共设施布置在外围,产业用地沿着滨淮大道布置在居住用地外围,与北侧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衔接,科研用地结合片区中心布置于环境较好新木塘水库的周围,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服务半径安排在各社区
12、内,绿地、道路广场及市政设施用地按相关规范及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1029.71公顷。3.2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20.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37%。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82.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74%;幼托用地面积为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2%;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31.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1%;基层社区中心面积为2.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1%。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09.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2%。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为1.
13、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5%;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为10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3%;规划文物古迹用地为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3%;规划居住社区中心用地为4.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3.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57.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62%。规划商业用地为9.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2%;规划商务用地为39.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81%;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3%;规划商办混合用地为8.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6%。3.5工业用地规划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14、179.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47%。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3.6道路与交通用地规划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51.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76%。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148.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44%;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3.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2%。3.7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4.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0.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6%;环境设施用地面积为2.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7%;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0.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7%
15、。3.8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06.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9.7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87.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17%;防护绿地面积为119.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6%。3.9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2.0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4%。水域面积90.3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33%;郊野绿地面积73.3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94%。3.10规划用地汇总表表3-10-1 城市用地平衡表序号大类中类小类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占总用地比例(%)1R居住用地220.05 21.3
16、7%17.81%R2二类居住用地182.65 17.74%14.78%R21二类住宅用地182.65 17.74%14.78%Ra其他居住用地3.32 0.32%0.27%Rax幼托用地3.32 0.32%0.27%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2.12 0.21%0.17%Rb商住混合用地31.96 3.10%2.59%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9.32 10.62%8.85%A2文化设施用地1.56 0.15%0.13%A21图书展览用地1.56 0.15%0.13%A3教育科研用地103.32 10.03%8.36%A31高等院校58.51 5.68%4.74%A33a小学11.34 1.
17、10%0.92%A33b中学7.93 0.77%0.64%A33d九年一贯制学校25.54 2.48%2.07%A7文物古迹用地0.27 0.03%0.02%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4.17 0.40%0.34%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7.83 5.62%4.68%B1商业用地9.49 0.92%0.77%B11零售商业用地9.49 0.92%0.77%B2商务用地39.26 3.81%3.18%B29其他商务用地39.26 3.81%3.18%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27 0.03%0.02%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27 0.03%0.02%Bb商办混合用地8.81 0.86%0.71%4M
18、工业用地179.84 17.47%14.55%M1一类工业用地179.84 17.47%14.55%5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51.98 14.76%12.30%S1城市道路用地148.72 14.44%12.04%S4交通场站用地3.26 0.32%0.26%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45 0.14%0.12%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81 0.18%0.15%6U公用设施用地4.16 0.40%0.34%U1供应设施用地0.62 0.06%0.05%U12供电用地0.62 0.06%0.05%U2环境设施用地2.77 0.27%0.22%U21排水用地2.40 0.23%0.19%U22环卫用
19、地0.37 0.04%0.03%U3安全设施用地0.77 0.07%0.06%U31消防用地0.77 0.07%0.06%7G绿地与广场用地306.48 29.77%24.80%G1公园绿地用地187.07 18.17%15.14%G1a综合公园用地84.03 8.16%6.80%G1c街旁绿地用地103.04 10.01%8.34%G2防护绿地用地119.41 11.60%9.66%8城市建设用地合计1029.66 100.00%83.33%9H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42.05 3.40%H2H22公路用地42.05 3.40%10E非建设用地163.92 13.27%E1水域90.53 7.3
20、3%EgEgb郊野绿地73.39 5.94%规划总用地1235.58 100.00%4、专项规划4.1居住及配套设施规划4.1.1规划原则规划结合自然景观和服务设施用地安排居住用地。4.1.2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20.05公顷,居住人口9.6万人,人均居住用地22.9平方米。4.1.3居住社区组织社区组织按照“居住社区-基层社区”两级结构组织社区体系。本片按照2个居住社区进行控制,分为6个基层社区。表4-1-1社区组织一览表社区名称位置规划居住人口 配套设施 赵山社区宁高高速以西3.6万人含有1处社区中心、2处基层社区中心角山社区宁高高速以东6万人含1处社区中心、2处基层社区中心总计-
21、9.6万人2处社区中心,4处基层社区中心4.1.4社区服务设施规划社区服务设施包括居住社区中心和基层社区中心。本次规划根据居住社区及基层社区个数及规模,配置2个居住社区中心及4个基层社区中心。表4-1-2社区服务设施一览表社区名称人口类型名称面积(ha)位置赵山社区3.6万社区中心赵山社区中心2.23科创大道以南、华和路以东基层社区中心华新基层社区中心0.43科创大道以西、华新路以南华幸基层社区中心0.53科创大道以南、华幸路以东角山社区6万社区中心角山社区中心1.94淮源大道以西、福合路以南基层社区中心幸源基层社区中心0.57科创大道以北、幸明路以东幸明基层社区中心0.58科创大道以南、幸明
22、路以西(1)居住社区中心规划安排2个居住社区中心,居住社区中心用地面积4.17公顷。规划按照新建地区相对集中的布局原则,合理安排居住社区中心位置及规模。(2)基层社区中心规划基层社区中心4个,基层居住社区面积为2.11公顷,结合各个居住小区的配套服务设施设置。基层社区中心的位置一般安排在基层社区相对中心的位置或者是交通比较方便的地区。4.1.5幼儿园规划规划新建6所幼儿园,设置108班。表4-1-3:幼儿园布局一览表序号名称用地面积(公顷)班级数位置建设情况1华新幼儿园0.5518华新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新建2华和幼儿园0.5518夏逸路与华和路交叉口东北侧新建3华幸幼儿园0.5818华幸
23、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新建4幸阅幼儿园0.5318创业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新建5幸明幼儿园0.5418骆家边路与幸明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建6幸源幼儿园0.5718幸明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新建合计3.36108-4.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2.1规划原则公益性公共设施大部分为政府投资,本质上属于每个市民,因此其规划布局必须遵照公平、均衡的原则,在各个片区均衡分布,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公共设施的建设不宜过分追求高标准,应根据政府财力量力而行,避免浪费土地现象。4.2.2规划内容溧水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两大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内容主要包
24、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物古迹设施、居住社区中心;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内容主要有商业设施、商务设施、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商办混合设施,配套标准按照南京新建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的要求进行配建。4.2.3 中心体系规划片区级中心1处,为科创服务中心,主要包括科创研发、会展、零售商业、绿地等;规划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3处(其中1处为工业服务中心,2处为居住社区中心),用地规模控制在3-5公顷(其中公共设施用地2-4公顷,绿地1-2公顷),主要承担各片区内公共服务职能;规划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6处,结合基层社区的建设布置,用地规模控制在6000-7000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用
25、地2000-3000平方米,绿地4000平方米左右。4.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09.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2%。(1)文化设施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5%,为布置在科创中心的会展中心。(2)教育科研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0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3%。包含保留高等院校用地、中小学用地。 高等院校规划高等院校用地面积为58.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68%,主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用地,布置在角山西侧。 中小学规划中小学用地44.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5%,其中,小学用地为11.35公
26、顷;中学用地为7.93公顷;民办学校用的为25.54公顷。按照原则上中学不超过1000米、小学不大于800米的服务半径和规模化办学的原则, 规划初中3所,共设102班;规划小学3所,共设180班;民办中学1所,设置高中30班、初中30班、小学60班,并兼顾本片区中小学需求;表4-2-1:中小学布局一览表序号类型名称位置规划面积(公顷)规划班级数(班)建设情况1高中民办中学常合高速以北、华侨路以西30未建1初中赵山中学华和路与夏莫路交叉口西北侧3.2530未建2角山中学福和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侧4.6842未建3民办中学常合高速以北、华侨路以西30未建1小学赵山小学华和路与夏逸路交叉口东南侧5.2
27、60未建2角山小学幸源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东北侧6.1560未建合计-44.81 高中30、初中102、小学180-(3)文物古迹规划文物古迹用地为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3%,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宋瑛墓,位于团山。(4)居住社区中心规划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4.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4.2.5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57.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62%,(1)商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为9.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2%,主要分布在科创中心、赵山公园周边。(2)商务用地规划商务用地为39.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81%,主要分布在
28、科创中心,以及生产研发组团。(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3%,主要为加油加气站用地。(4)商办混合用地规划商办混合用地为8.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6%。分布在生产研发组团,并承担工业社区中心的职能。4.3工业区及配套设施规划4.3.1产业定位打造区域引领和带动功能的综合型产业集中区,成为南京空港经济区内创新拉动制造业升级的高地和南京都市圈产城融合的科创社区典范。4.3.2产业选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科技研发、生态休闲等五大产业门类;严格限制发展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低产出的产业门类。4.3.3布局原则在外围靠近
29、空港枢纽地区及沿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集中布局临空指向性强的一类工业用地。内部滨水等空间环境较好的地区向居住区过渡的地区集中布置科研类用地。4.3.4产业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带四园”的产业空间布局。一心:科技创业中心响应南京“创新驱动”战略,发展科技研发、中试、加速孵化器等创新产业。一带:生产研发带为企业提供产业研发、中试的功能,可以兼容部分生产用地。在宁高高速以西、滨淮大道北侧设产业服务中心一处,为开发区西片区提供产业配套服务。四园:新能源产业园依托空港带动,利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长安汽车工业园等重大项目的建设,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园依托规划区南部的创维
30、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带动发展光学膜需求,可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家居产业依托我乐橱柜发展智能家居的研发、生产。休闲生态园利用现状赵山、团山,打造以运动为主题的休闲生态公园,为产业组团、居住组团提供休闲服务。产业服务社区配置内容详见下表。表4-4-1:产业服务社区设施配套内容设施类别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范围为本区块)行政管理1招商中心招商、宣传、一站式服务2创新服务中心创新服务3咨询中介机构咨询、中介4行政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办事处文化教育1会展中心会议、展览、新闻发布2新闻出版宣传3职业教育技术培训商业金融1酒店式公寓接待、住宿、餐饮2金融银行、证券3购物中心购物卫生医疗1医疗保健医疗、
31、保健、康复居住1单身公寓单身职工宿舍其它1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2日常生活服务洗衣、早餐供应、物品修理等3广场观光、休闲、娱乐4.3.5用地布局规划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79.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47%。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集中高速公路以西、滨淮大道两侧。4.3.6地块划分规划结合支路间距,将地块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地块面积约15-30公顷,中等地块面积约8-15公顷,小地块面积约2-8公顷。更小的企业安排进入统一建设的标准厂房。4.3.7就业人口估算按每公顷工业用地提供约120个就业岗估算,可提供就业岗位约2.2万个,综合考虑科研用地所提供约1万个就业岗位,规划
32、区内产业用地上约可提供就业岗位3.2万个。4.4绿地系统规划4.5.1 规划原则首先,按照构建城市安全格局的要求,本规划区强化落实各类设施防护绿带廊道为主要原则,其次,尊重基地既有山水景观基础,因地制宜,增强绿地景观的可共享性,塑造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的绿化景观。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绿化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将规划区内绿地划分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根据基地所处的自然环境,本次规划对各开发地块内的绿地率也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指标。4.5.2绿地系统结构构造以社区绿地和街头广场绿地为“点”、以赵山、团山城市公园为“面”、以沿河沿路绿带为“网络”的绿地系统框架,点、线、面相结合,全方位提
33、升绿地景观系统。本次规划形成“一核一环,多点放射”的绿地系统结构。一核:结合团山、赵山公园打造片区公共休闲活动绿核; 一环:沿科创大道、淮源大道及长乐大道形成生态景观环。多点放射:生态景观环沿主要道路向各个组团放射的绿带,串联社区绿地、滨河绿地等。4.5.3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和街旁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187.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17%,其中综合公园用地84.03公顷,街旁绿地103.04公顷。规划综合公园按“片区级、社区级”二级布置。其中,片区级公园3处,服务半径1000米;社区级公园18处,服务半径300-500米。(详见下表)表4-5-1:规划公园一览表公
34、园名称面积(ha)位置性质赵山公园35.1宁高高速以西、沿山路以北片区绿地团山公园10.2宁高高速以东、骆家边路以西片区绿地角山公园48.2淮源大道以东、福合路以北片区绿地中心公园5.9新木塘水库周边片区绿地华新社区公园0.43华新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华和社区公园1.1华和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华幸社区公园0.48华幸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幸阅社区公园0.93淮源大道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幸源社区公园0.54幸源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幸明社区公园0.54幸明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社区绿地4.5.4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约119.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6%。规划大
35、型防护廊道有二条,分别为宁高高速防护廊道、常马高速防护廊道,两侧各控制100米的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内可以兼容一部分市政设施。长乐大道防护绿带:省道340两侧各控制30米的防护绿地。淮源大道防护绿带:省道123两侧各控制20米的防护绿地。沿220KV高压线两侧各控制17米防护绿带。4.5综合交通规划4.5.1对外交通规划规划保留宁高高速和常马高速,道路红线宽度60米。其中,宁高高速自规划区总部穿过,长度2850米;常马高速自规划区南部穿过,长度4168米。4.5.2城市道路系统规划(1)规划原则与上位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与地区现状、水系互动结合的原则;与竖向规划充分衔接的原则;弹性控制的原则。(2
36、)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围绕山体形成环状道路结构,规划城市道路分为四个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规划路网密度4.45km/km。 快速路规划形成“一横一纵”的快速路网结构。快速路道路密度为0.6km/km。道路红线宽度为6063米。 主干路规划形成“一横两纵”的主干路网结构。主干路道路密度为0.68km/km。道路红线宽度为2856米。 次干路次干路道路密度为1.6km/km。道路红线宽度为2846米。 支路规划支路尽量成网成环,与主次干路衔接,支路网道路密度为1.56km/km2。表4-5-2:道路系统一览表序号等级道路名称起讫点长度(m)红线宽度(m)1快速路长乐大道规划东边界-一干河
37、4795632快速路淮源大道长乐大道-规划南边界2650603主干道科创大道长乐大道-规划东边界5233464主干道华侨路(北段)长乐大道-科创大道1898505主干道华夏路(南段)科创路-一干河1297286次干道滨淮大道常马高速-长乐大道2983467次干道夏莫路长乐大道-华盈路2574288次干道一干路常马高速-长乐大道3069289次干道华业路(南段)沿山路-一干路14672810次干道华盈路科创大道-一干路20632811次干道骆家边路淮源大道-幸凤路38712812次干道福合路骆家边路-华侨路23832813次干道华侨路(南段)科创大道-常马高速8072814次干道福游路骆家边路-
38、淮源大道6442815支路华夏路(北段)科创大道-沿山路2762416支路华和路沿山路-滨海大道1077.82417支路华新路沿山路-一干路13431818支路华业路(北段)沿山路-科创大道1821820支路华创路科创大道-一干路10531821支路华虹路科创大道-滨海大道8731822支路华幸路沿山路-华盈路12351823支路夏庆路华业路-华创路9021824支路夏逸路华和路-华盈路10321825支路幸阅路福合路-骆家边路5521826支路幸源路福合路-科创大道4961827支路幸明路科创大道-华侨路19681828支路幸凤路科创大道-幸明路18451829支路福信路幸阅路-淮源大道64
39、21830支路福明路骆家边路-淮源大道5221831支路福源路创业路-淮源大道3261832支路福盛路创业路-淮源大道3651833支路创业路长乐大道-骆家边路23041634支路沿山路长乐大道-科创大道2298154.5.3公共交通设施规划(1)规划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为城市居民出行提供多样性、便捷、舒适的公交服务;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有利于促进城市和城市用地布局的发展;与城市道路系统以及其他客运方式相协调;运行便捷、使用方便、高效、节能、经济;各类公共交通有效衔接。(2)与轨道交通衔接近期结合金山站,沿长乐大道、科创大道建设轨道站点环线巴士;远期串联柘塘新区中心。(3)公共交通场
40、站用地规划规划2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1.45公顷。均为公交首末站。(4)公交站点合理设置公交站台,提高公交出行率。规划建议沿主干路和次干路每隔500米距离左右设置港湾式公交站。4.5.4 慢行系统规划(1)依据国家规范在城市道路系统中应留足人行道空间,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人行道,保障人行空间。(2)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在车流和人流密度大的交叉口应布设立体分离的行人过街设施。(3)在科创中心规划辟设步行街;主要换乘枢纽应辟设步行通道,方便换乘;主要人行道应建设无障碍交通设施。(4)以公园为核心,打造连续的步行空间;(5)以休闲广场作为步道的停留点,兼顾集会、健身功能。(6)沿水打造滨水休闲道
41、。4.5.5交通设施规划(1)加油加气站用地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0.27公顷,位于华业路以北、滨淮大道以东。(2)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设置2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81公顷,共600个停车位。4.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6.1给水工程规划(1)用水量预测本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远期最高日用水量取4.9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取1.3,则平均日用水量为3.8万立方米/日。(2)水厂规划本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实行区域联合供水,以保证规划区供水水质,供水水厂为溧水城区水厂和区域供水水厂。(3)供水管网引江工程区域供水主干管在东侧、南侧规划区外由宁杭高速引入,至规划拓塘增压站增压后,向南至常马高速
42、后向西沿常马高速布置,至宁高高速转向南至高淳,在本次规划范围内沿宁高高速布置,共3根,管径DN1000-DN1400毫米。规划沿区内主要道路布置主次给水管道,主要沿淮源大道、华侨路、科创大道、滨淮大道、长乐大道、福合路等敷设,管径DN300-DN1000毫米;规划结合道路新建与改造,在区内其他道路下完善区内给水支管,管径DN200-DN300毫米。管道末端供水压力不少于0.20Mpa,另外市政消防节点消防时的压力不低于0.10Mpa。给水管网在市政道路上的管位为路东和路北。4.6.2污水工程规划(1)规划排水体制及污水集中处理率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率100%。(2)污水量预测最高日污水量约为3.67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为1.3,则规划区域范围内实际需要处理的污水量为2.82万立方米/日,污水分区收集后分别输送至溧水永阳污水厂和规划西扩污水厂处理。(3)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区污水收集隶属永阳污水收集系统和西扩污水厂收集系统。永阳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为16万立方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