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恒大地产集团恒大地产集团 绿色住宅设计标准及要求绿色住宅设计标准及要求 (一星级) 年版 II 目录目录 一、总则 . 3 二、设计要求 . 3 1、 建筑 . 3 2、 结构 . 9 3、 给排水 . 9 4、 电气 . 11 5、 暖通 . 12 6、 园林 . 14 三、达标原则 . 17 附录一 设计要求得分表 . 18 附录二 材料申报类得分表 . 21 第 3 页 一、一、总则总则 1、本设计标准设计要求为必须满足的设计内容,其中为必须满足的设计内容,其中加粗文字加粗文字为绿色建为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的控制项筑评价标准的控制项,文中下划线部分为本标准修订或增加的条文。,文中下划线部
2、分为本标准修订或增加的条文。 2、本标准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为依据编制。如地方 标准有更高要求时,可按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如低于本标准时,按本标准执 行。 二、设计要求二、设计要求 1 1、建筑建筑 1.11.1、场地安全设计原则场地安全设计原则: : 1.1.11.1.1、建筑场地内、建筑场地内如有危险源如有危险源( (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 射源等射源等) )时,应进行危险源无害化设计。时,应进行危险源无害化设计。 1.1.21.1.2、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
3、洪标准GB 50201GB 50201 及城市及城市 防洪工程设计规范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GB/T 50805 的规定。的规定。 1.1.31.1.3、 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 50413GB 50413 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GB 50011 的要求。的要求。 1.1.41.1.4、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染控制规范GB 50325GB 50325 的规定的规
4、定 1.1.51.1.5、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GB 870202 的规定。的规定。 1.21.2、住区建筑规划布局日照环境设计原则住区建筑规划布局日照环境设计原则: : 1.2.11.2.1、住区建筑布局日照应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住区建筑布局日照应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1.2.21.2.2、不得降低本区域外周边建筑日照标准。、不得降低本区域外周边建筑日照标准。 1.2.31.2.3、设计单位需按照当地日照标准要求完成日照分析报告及功能区域日、设计单位需按照当地日照标准要求完成日照分析报告及功能区域日 照统计表。照
5、统计表。 1.31.3、住区规划绿地率应达到 30% 注:各类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 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绿地) ,其中包括满足当地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第 4 页 1.41.4、地下空间设计要求: 1.4.1、有条件时,应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 积比率 Rr 控制原则为 (1)Rr 应15%; (2)若条件允许,按 Rr25%设计。 1.4.2、若由于地质特点、海拔高低等原因,某些特定地区不能开发利用地 下空间,设计单位须提供说明材料。 1.51.5、机动车停车设施设
6、置原则(至少满足 2 项): 1.5.1、采用地下停车方式。 1.5.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且制定错时停车管理制度文件。 1.5.3、根据项目定位及规划要求设置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 场所。 1.61.6、小区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设置电梯的住宅设置至少一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 1.71.7、绿色出行设计要求: 1.7.1、场地附近有建成或规划中的公共汽车站点或轨道交通站点时,小区 出入口应设置在离公共汽车站点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或离轨道交通站点步行距 离不大于 800m 的位
7、置。如周边有多个公共交通站点时,小区出入口优先设置在 有 2 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附近。 1.7.2、小区出入口至公共交通站点间应设置便捷人行通道。 1.81.8、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原则(至少满足 4 项) : 1.8.1、小区内设置幼儿园,或小区出入口到小区外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 于 300m。 1.8.2、小区内设置小学,或小区出入口到小区外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1.8.3、小区内设置商业服务设施,或小区出入口到小区外商业服务设施的 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1.8.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1.8.5、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并应满足场地 1000
8、m 范围内 设有 5 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注: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 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 参考案例: 第 5 页 1.91.9、住区项目中住宅及其底部商业裙楼不应采用玻璃幕墙。 1.101.10、住宅建筑中卧室、起居室(厅)窗地比应1/6,有条件时窗地比1/5。 注:非 III 类光气候区的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 K。 1.111.11、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30%,有条件时达到 35%。 注:应按单栋建筑整体计算其可开启面积比例,当建筑层数大于 18 层时, 只计算 18 层以下部分。
9、 1.121.12、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 暖地区达到 10%,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其他地区达到 5%。 (1)当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与采用 自然通风的房间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比例应符合上述相应气候区的要求。 第 6 页 (2)所有气候区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 10%。 (3)当厨房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与厨房和阳台地板面积 总和的比例达到 10%。 1.131.13、建筑内建筑内卧室、起居室(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噪声级的室内噪声级应按照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现行国家
10、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GB 50118- -20122012 中的低限中的低限值值与高限值的平均值与高限值的平均值要求要求设计,即允设计,即允 许噪声级应许噪声级应4 43 3dBdB,卧室夜间允许噪声级应,卧室夜间允许噪声级应3 34 4dBdB。 1.141.14、建筑平面布局中减少噪声干扰的设计原则: 1.14.1、建筑平面及空间布局应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2 中第三章第三节的要求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1)新建居住小区临近交通干线、铁路时,宜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 植物等作为声屏障,排列在小区外围,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
11、2) 锅炉房、 水泵房、 变压室、 制冷机房宜独立设置在噪声敏感建筑之外, 若条件许可,宜设置在地下,但不宜毗邻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并且应采 取有效的隔振、隔声措施。小区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 (3)冷却塔、热泵机组宜设置在对噪声敏感建筑噪声干扰较小的位置,当 设置在楼顶或裙房顶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措施。 (4)安静要求较高的建筑或住宅主要功能房间,宜设置在本区域噪声源夏 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1.14.2、 应避免卧室与电梯井紧邻,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措施进行隔声处 理。 1.151.15、建筑内卧室、 起居室 (厅) 房间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民 用建筑隔声
12、设计规范GB 50118-2012 中的低限值要求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1)分户墙和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计权隔声量45dB。 (2)外墙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计权隔声量45dB。 (3) 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计权撞击声压级75dB。 当确有困难时, 可允许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值评价量85dB, 但在楼板结构上应预留改善的可 能条件。带装修楼板能满足此要求。 (4)户(套)门、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计权隔声量25dB,其中处于 交通干线两侧的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应达到计权隔声量30dB。 根据 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 08J931 (GJBT-1041) , 常规构件隔声性能如下: 第 7 页 常
13、规构件空气声隔声性能 玻璃隔声性能 木地板计权楼板撞击声压级参考值 第 8 页 1.161.16、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节能审查要求。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节能审查要求。建 筑、暖通设筑、暖通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屋顶和东、屋顶和东、 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GB 50176 第五第五 章第一节章第一节的要求的要求。 即节能报告中屋顶和东、 西外墙隔热性能单项计算结果通
14、过。即节能报告中屋顶和东、 西外墙隔热性能单项计算结果通过。 1.171.17、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控制控制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以下。以下 五种热桥可能会产生结露。五种热桥可能会产生结露。即节能报告中结露检查通过。即节能报告中结露检查通过。 当采用以上热桥形式时,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设计, 技术措施参考如下: (1)建筑墙身详图中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附壁柱、装 饰线等)均应采取保温措施。 (2)建筑墙身详图中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 (3)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外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
15、,采用高效保温材料 填堵。 (4)变形缝靠建筑边缘处应填充保温材料。 1.181.18、设计时,设计时,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1.191.19、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的造价应不高于所在单,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的造价应不高于所在单 栋建筑总造价的栋建筑总造价的 2%2%。 纯装饰性构件为: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构 第 9 页 架; (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的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高度超过规范要求 2 倍以上的女
16、儿墙。 1.201.20、为避免重复施工,装修交楼项目必须实行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1.211.21、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应标明项目所有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1.221.22、室外泛光照明设置原则: 1.22.1、室外不宜设置建筑室外泛光照明。 1.22.2、若当地有特殊要求或出于楼盘档次考虑,需设置室外夜景照明时,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 第七节要求,且应进行夜景照明分析,完成夜景照明报告。 1.231.23、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前提下,设置地上自行车停车棚或地下非机动车位。 2 2、结构结构 2.12.1、钢筋设计要求:钢筋设计要求: 2
17、.1.1、混凝土结构中梁、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400MPa 级的级的 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带肋钢筋。 2.1.2、主楼采用冲孔/钻孔灌注桩的项目,受力普通钢筋中,400MPa 级及 以上的比例 Rsb70%;其他项目,Rsb85%。即 HPB300 钢筋仅用于构造钢筋、非 框架梁箍筋、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箍筋,HRB335、HRBF335 钢筋仅用于桩基础。 2.22.2、结构施工图总说明中应标明项目所有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2.32.3、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方案比选,减少钢筋和混凝土使用 量。 3 3、给排
18、水给排水 3.13.1、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至少为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至少为 3 3 级。级。 住宅的卫生器具包括用水水嘴、坐便器、淋浴器等。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应 达到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 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 率等级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中规定的 3 级要求。 第 10 页 表表 1 1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表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表 用水效率等级 1 级 2 级 3 级 流量/(L/s) 0.100 0.125 0.150 表表 2 2 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表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表 用水效率等
19、级 1 级 2 级 3 级 用水量/L 单档 平均值 4.0 5.0 6.5 双档 大档 4.5 5.0 6.5 小档 3.0 3.5 4.2 平均值 3.5 4.0 5.0 表表 3 3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用水效率等级 1 级 2 级 3 级 流量/(L/s) 0.08 0.12 0.15 3.23.2、给水系统应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管网漏损给水系统应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 3.2.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符合现行产品 标准要求的管材、管件。选用性能高、零泄漏的阀门。 3.2.2、室外埋地管道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20、管网漏损,如做好室外管道基础 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 3.33.3、住宅给水用水点压力不大于住宅给水用水点压力不大于 0.20MPa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 压力。设计时压力。设计时应标出进口入口压力及绘制各层压力计算表。应标出进口入口压力及绘制各层压力计算表。 参考做法: 给水系统图 第 11 页 3.43.4、用水计量装置设置要求用水计量装置设置要求: : 在绿化、景观、消防、办公、餐饮厨房、公共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等 不同用水位置、不同付费或管理单元主管上分别设置水表。下级水表的设置应覆 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
21、量支路。 3.53.5、排水管设置要求排水管设置要求: : 靠近与卧室、书房相邻的内墙布置的污、废排水立管采用 PVCU 双壁中空 螺旋消音排水塑料管(I 型) ;卫生间、厨房及洗衣机的排水立管采用双壁中空 螺旋消音排水塑料管(I 型) 。超高层住宅排水管按集团标准执行。 4 4、电气电气 4.14.1、建筑照明数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量和质量应按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GB 5003450034- -20132013 第第 5 5 章中的章中的规定规定设计设计。 4.24.2、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4.2.14.2.1、所有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所有房间照
22、明功率密度值(LPDLPD)应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应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标准GB 50034GB 50034- -20132013 中的住宅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的现行值,具体要求如表中的住宅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的现行值,具体要求如表 4 4。 表表 4 4 住宅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要求住宅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要求 房间或场所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照度标准值(lxl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的现行值(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的现行值(W/W/) 起居室起居室 100100 6.06.0 卧室卧室 7575 餐厅餐厅 150150 厨房厨房 100100 卫生间卫生间 100100
23、走廊(高档)走廊(高档) 100100 4.04.0 车库车库 3030 2.02.0 4.2.2、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照 明系统设计,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措施中至少一项。 4.34.3、建筑电气设备节能设计要求: 4.3.1、装备 2 台及以上电梯的楼栋,电梯应采用电梯群控设计;装备扶梯 的区域,扶梯应采用自动启停及变频控制系统。 4.3.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 能要求。 第 12 页 4.44.4、非采暖的项目,小区内有地下室且地下室安装排风机,每个防火分区在排 风管末端风口位置附近设置至少一个一氧化碳浓度
24、监测装置并与排风机联动。 5 5、暖通暖通 5.15.1、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施工图应注明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的来源。施工图应注明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的来源。 5.25.2、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GB 50736- -201220
25、12 的规定。的规定。 5.35.3、住宅的供暖及空调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5.3.1、小区由锅炉房提供热源 采用燃油燃气锅炉,该热效率值应91%。 5.3.2、住宅户内采用分体空调 分体式空调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2010 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3 中规定能效等级至少为 2 级的节能型产品。 具体详表 5、 表 6 及表 7。 表表 5 5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 类型 额定制冷量 cc 能效等级 1 2 整体式 3.30 3.10 分体式 CC4500W 3.60 3
26、.40 4500WCC7100W 3.50 3.30 7100WCC14000W 3.40 3.20 表表 6 6 单冷式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单冷式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 类型 额定制冷量 cc 能效等级 1 2 分体式 CC4500W 5.40 5.00 4500WCC7100W 5.10 4.40 7100WCC14000W 4.70 4.00 表表 7 7 热泵型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热泵型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表 类型 额定制冷量 cc 能效等级 1 2 分体式 CC4500W 4.50 4.00 4500WCC7100W 4.00 3.
27、50 7100WCC14000W 3.70 3.30 第 13 页 5.3.3、住宅户内采用多联式空调 多联式空调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应大于表 8 的要求。 表表 8 8 多联多联式空调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表式空调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表 名义制冷量 cc (Kw)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严寒 A、 B 区 严寒C 区 温和地 区 寒冷地 区 夏热冬冷 地区 夏热冬暖 地区 CC28 4.10 4.16 4.16 4.21 4.32 4.32 28CC84 4.05 4.10 4.10 4.16 4.27 4.27 CC84 3.94 4.00 4.00 4.05 4.10 4.10 5.45.4、设置集中采
28、暖的项目,其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 单位风量耗功率要求如下: 5.4.1、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GB 50189-2015 中 4.3.3 条的规定。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 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HER-h) ,应符合下式要求: HER-h=0.003096(GH/)/QA(B+)L)/T 式中:HER-h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 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 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H2O) ; 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效率(%)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
29、算系数。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 T设计供回水温度差() 。 L室外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m) ; 5.4.2、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 50189-2015 中 4.3.22 条的规定。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 10000m 3/h 时,机械通风系统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不宜大于 0.27。 其中 Ws=P/(3600dF) 式中:Ws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 P通风系统风机的风压(Pa) ; d电机及传动效率(%) ; F风机效率。 5.55.5、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
30、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的措施。具 体要求如下: 5.5.1、宜采用多联机和分散式空调,不采用需冷却水补水的空调系统。 5.5.2、合理配置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部分负荷下的控制策略,空 第 14 页 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的规定。 5.65.6、在供暖系统的项目,其系统末端要求如下: 5.6.1、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时,需在分户分水器设温度调节阀,并在分 水器出水管设开关阀门。 5.6.2、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时,每个散热器需安装温控阀。 5.75.7、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要求优 化气
31、流组织设计。 住宅单元内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应设置机械排风,保证负压,且应注意 其取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短路或串通污染。 5.85.8、采用住宅新风系统的项目,该新风系统应具有过滤及除霾功能且将新风送 至除厨房、卫生间外所有主要房间。 6 6、园林园林 6.1.6.1.绿化植物配置设计要求绿化植物配置设计要求: : 6.1.1 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 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要求。 6.1.2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 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6.1.3 居住建筑绿地中乔木配植不应小于平
32、均 3 株/100 。 6.1.4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遮阳措施的面积达到 10%,有条件时 达到 20%。 户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乔木投影按照树 冠计算。设计时按照 20 年或以上的成活乔木计算其树冠。 6.26.2 、绿化灌溉设置要求: 绿化灌溉给水根据项目档次采用固定式喷灌系统或移动式喷灌系统。 固定式 喷灌和移动式喷灌系统具体做法详园林设计标准。 当地项目利用再生水作为灌溉 水源时,应采用微喷灌系统。绿化灌溉水源应优先采用雨水或市政再生水。如当 地另有要求时,可按当地要求执行。 第 15 页 6.36.3 、住区人均绿地率实施原则: 住区人均公共绿
33、地面积 Ag 应满足 Ag1.0 , 当有条件时, 满足 Ag1.5 。 注:(1) 住区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日照要求、 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 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 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 8m,面积不小于 400 ,并应有 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阴影线范围外。 (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住区公共绿地面积除以居住总人数。 参考案例(以北京恒大御景湾为例) : 注:一般每户按 3.2 人计算。如当地有特殊规定的,可按照当地要求,如北 京地区按照每户 2.8 人计算。 第 16 页 6.46.4、园林场地设计
34、要求 6.4.1 场地内的人行系统以及与外部城市道路的连接满足无障碍要求。 6.4.2 园林范围内的自行车停车位置需设置自行车遮阴措施。具体做法可参考园 林集团相关标准,按实际情况选用或另行设计。 (注:如地下室已设计自行车停 放位置时,此条不作要求。 ) 第 17 页 三三、达标原则、达标原则 本设计标准所有设计要求为必须满足的设计为必须满足的设计内容。内容。 1、申报绿色建筑时,以分数是否满足要求作为评价标准,所以本设计要求 的每项设计要求均有对应得分,具体分数详附录一。 2、 除设计要求外, 还有部分条文由申报材料证明得分, 具体分数详附录二。 3、 设计要求得分加材料申报得分的总分达到
35、 50 分即可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 4、当地有政策强制采用绿建标准技术时,可进行加分。政策技术条文不纳 入本标准范围。 5、本附录分数按国标为依据,如与地方标准不一致时以地方标准为准。 第 18 页 附录一附录一 设计要求得分表设计要求得分表 1.1.由市政由市政、锅炉、锅炉提供热源的采暖地区项目提供热源的采暖地区项目 序号 本标准编号 对应国标条文 得分 备注 1 建筑 1.3 4.2.2.1 0.42 2 建筑 1.4 4.2.3 0.84/1.26 3 建筑 1.5 4.2.10.2 0.63 4 建筑 1.6 4.2.9 0.63 5 建筑 1.7 4.2.8 1.89 6 建筑 1.
36、8 4.2.11 1.26 7 建筑 1.9 4.2.4.1 0.42 8 建筑 1.10 8.2.6 1.21/1.62 9 建筑 1.11 5.2.2.2 1.07/1.60 10 建筑 1.12 8.2.10.1 2.02 11 建筑 1.13 8.2.1 0.61 12 建筑 1.14 8.2.3.1 0.41 13 建筑 1.20 7.2.3.1 2.27 14 建筑 1.21 7.2.9 1.13 15 建筑 1.22 4.2.4.2 0.42 16 建筑 1.23 4.2.10.1 0.63 17 结构 2.1 7.1.2、7.2.10 1.81/2.27 18 结构 2.2 7
37、.2.8 2.27 19 结构 2.3 7.2.2 1.15 20 给排水 3.1 6.1.3/6.2.6 1.16 21 给排水 3.2 6.2.2.12 0.47 22 给排水 3.3 6.2.3 1.86 23 给排水 3.4 6.2.2.3、6.2.4 2.56 24 给排水 3.5 8.2.3.2 0.40 25 电气 4.2 5.2.9 1.33 26 电气 4.3 5.2.11、5.2.12.2 1.33 27 暖通 5.3 5.2.4 1.66 28 暖通 5.4 5.2.5 1.66 29 暖通 5.5 5.2.8、6.2.8、 6.2.11 6.59 30 暖通 5.6 8
38、.2.9 1.62 31 暖通 5.7 8.2.11.2 0.61 32 暖通 5.8 11.2.6 1 33 园林 6.1 4.2.15、 4.2.7.1 1.47/1.68 34 园林 6.2 6.2.7 1.62 35 园林 6.3 4.2.2 0.63/1.47 36 园林 6.4 4.2.9、 4.2.10.1 - 在 1.6、1.23 得分 第 19 页 2 2 采用壁挂炉采暖的项目采用壁挂炉采暖的项目 序号 本标准编号 对应国标条文 得分 备注 1 建筑 1.3 4.2.2.1 0.42 2 建筑 1.4 4.2.3 0.84/1.26 3 建筑 1.5 4.2.10.2 0.6
39、3 4 建筑 1.6 4.2.9 0.63 5 建筑 1.7 4.2.8 1.89 6 建筑 1.8 4.2.11 1.26 7 建筑 1.9 4.2.4.1 0.42 8 建筑 1.10 8.2.6 1.21/1.62 9 建筑 1.11 5.2.2.2 1.14/1.71 10 建筑 1.12 8.2.10.1 2.02 11 建筑 1.13 8.2.1 0.61 12 建筑 1.19 8.2.3.1 0.41 13 建筑 1.20 7.2.3.1 2.27 14 建筑 1.21 7.2.9 1.13 15 建筑 1.22 4.2.4.2 0.42 16 建筑 1.23 4.2.10.1
40、0.63 17 结构 2.1 7.1.2、7.2.10 1.81/2.27 18 结构 2.2 7.2.8 2.27 19 结构 2.3 7.2.2 1.15 20 给排水 3.1 6.1.3/6.2.6 1.16 21 给排水 3.2 6.2.2.12 0.47 22 给排水 3.3 6.2.3 1.86 23 给排水 3.4 6.2.2.3、6.2.4 2.56 24 给排水 3.5 8.2.3.2 0.40 25 电气 4.2 5.2.9 1.43 26 电气 4.3 5.2.11、 5.2.12.2 1.43 27 暖通 5.3 5.2.4 1.78 28 暖通 5.5 5.2.8、6
41、.2.8、 6.2.11 6.76 29 暖通 5.6 8.2.9 1.62 30 暖通 5.7 8.2.11.2 0.61 31 暖通 5.8 11.2.6 1 32 园林 6.1 4.2.15、 4.2.7.1 1.47/1.68 33 园林 6.2 6.2.7 1.62 34 园林 6.3 4.2.2 0.63/1.47 35 园林 6.4 4.2.9、 4.2.10.1 - 在 1.6、1.23 得分 第 20 页 3 3. .非采暖的项目非采暖的项目 序号 本标准编号 对应国标条文 得分 备注 1 建筑 1.3 4.2.2.1 0.42 2 建筑 1.4 4.2.3 0.84/1.2
42、6 3 建筑 1.5 4.2.10.2 0.63 4 建筑 1.6 4.2.9 0.63 5 建筑 1.7 4.2.8 1.89 6 建筑 1.8 4.2.11 1.26 7 建筑 1.9 4.2.4.1 0.42 8 建筑 1.10 8.2.6 1.33/1.78 9 建筑 1.11 5.2.2.2 1.14/1.71 10 建筑 1.12 8.2.10.1 2.22 11 建筑 1.13 8.2.1 0.67 12 建筑 1.19 8.2.3.1 0.44 13 建筑 1.20 7.2.3.1 2.27 14 建筑 1.21 7.2.9 1.13 15 建筑 1.22 4.2.4.2 0.
43、42 16 建筑 1.23 4.2.10.1 0.63 17 结构 2.1 7.1.2、7.2.10 1.81/2.27 18 结构 2.2 7.2.8 2.27 19 结构 2.3 7.2.2 1.15 20 给排水 3.1 6.1.3/6.2.6 1.16 21 给排水 3.2 6.2.2.12 0.47 22 给排水 3.3 6.2.3 1.86 23 给排水 3.4 6.2.2.3、6.2.4 2.56 24 给排水 3.5 8.2.3.2 0.44 25 电气 4.2 5.2.9 1.48 26 电气 4.3 5.2.11、 5.2.12.2 1.48 27 电气 4.4 8.2.1
44、3 1.43 28 暖通 5.3 5.2.4 1.78 29 暖通 5.5 5.2.8、6.2.8、 6.2.11 6.76 30 暖通 5.7 8.2.11.2 0.61 31 暖通 5.8 11.2.6 1 32 园林 6.1 4.2.15、 4.2.7.1 1.47/1.68 33 园林 6.2 6.2.7 1.62 34 园林 6.3 4.2.2 0.63/1.47 35 园林 6.4 4.2.9、 4.2.10.1 - 在 1.6、1.23 得分 第 21 页 附录附录二二 材料申报类得分表材料申报类得分表 1.1.由市政提供热源的采暖地区项目由市政提供热源的采暖地区项目 序号 内容 对应国标条文 得分 备注 1 住宅场地室外通风模拟 4.2.6 1.26 2 住宅建筑可开外窗进行 通风 5.2.7 1.60 直接得分 3 住宅建筑均能满足自然 采光要求 8.2.7.2 0.81 4 住宅可循环材料达到 6% 7.2.12 1.81 根据项目情 况得分 5 人均用地指标满足相应 要求 4.2.1 3.15/3.99 6 场地室外噪声符合相关 规定 4.2.5 0.84 7 相邻建筑直线距离超过 18 米 8.2.5 0.61 8 建筑形体为规则或不规 则 7.2.1 0.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