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文件沪 杭 甬 集 团 项 目 开 发 程 序文 件 号版次1编 制HG-X-1*审 核批 准共 2 页第 1 页日 期日 期日 期生效日期更改记录标记处数更 改 单 号更 改 人更改日期更改记录标 记处 数更 改 单 号更 改 人更改日期1. 目的、范围及适用目的、范围及适用1.1.本程序的目的:提高项目开发的效率,确保新项目对公司价值的贡献。1.2.本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沪杭甬公司项目开发工作。1.3.本程序由公司项目开发部拟订,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公司项目开发部。1.4.本程序自 20 xx 年 月 日起执行。2. 职责职责2.1.项目开发流程的总责任人是项目开发部经理,通过不断提高本流程
2、所需的技能、在公司中宣传贯彻本流程、在实际项目开发过程中协调、并不断改善本流程,来确保公司项目开发工作的高效和顺畅。2.2.公司内所有人都有权提案。2.3.行业项目开发经理负责初步筛选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后的项目评估、组建项目小组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并参与交易。2.4.各部门经理与业务单位主管及其他人员根据需要加入项目小组,参与提案、制订方案及参与交易。2.5.分管副总负责立项评估的终审、项目实施方案的初审,并签署意向性与正式协议,提名购并后项目公司的总经理和联络经理。2.6.总经理负责终审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和意向性协议,任命购并后项目公司的总经理和联络经理
3、。2.7.董事会负责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和意向性协议。3. 程序概要程序概要3.1.产生项目信息,有两种项目信息:公司内部内部发展项目或外部购并目标项目,前者形成内部发展项目商业计划书,后者形成购并项目提案书,提交到负责该行业的项目开发经理处。产生项目信息有两条途径:3.1.1. 分管该行业的项目开发经理主动在他所负责的行业中寻找到的项目信息;3.1.2. 公司其他人员提交的项目信息。3.2.负责该行业的项目开发经理根据公司战略要求对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作初步评估,在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书上填写初选意见,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并存档;把有价值的、需立项作进一步评估的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书报送分管该行业的分管副总经理。3.3.分管副总经理对商业计划书或购并项目提案书书进行审批,不同意立项的签批后交项目开发经理存档,并反馈给提案人;同意立项的由项目开发经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