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停车场安全设施施工方案1.概述安全设施包括挡车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施工及有关作业。应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1994)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 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执行。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 A 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办理。3)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
2、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交通标线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 箭头、 文字、 立面标记、 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设置。2.施工方法交通标志1)材料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2)施工方法标志定位与设置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 标志应向后旋转约 5, 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
3、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 250mm,或根据监理人的指示确定。基础标志基础可根据规范的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人批准后施工。标志支承结构a.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第 13.6条的规定进行。b.钢支承结构应根据本规范第 16.3 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c.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人同意的防雨帽。d.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 E 的要求。e.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人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f.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