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锁超市自愿加盟合作手册连锁超市自愿加盟合作手册甲方乙方:为发挥集团采购和品牌统一优势,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充分了解和协商一致后,就乙方加盟连锁超市自愿联盟体系及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第一条总则总则1、 甲方系生鲜连锁超市自愿联盟的组织者, 为联盟商提供新店建设。老店改造、集约采购、商品冷链配送、网络建设、教育培训、电子商务、异业联盟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日常服务。 乙方是生鲜连锁经营体系的加盟商, 双方应依法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联盟约定以及方信恒丰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 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自然人, 具有独立承担责任, 履行
2、义务的能力, 享有维护各自利益的权利,双方在经营和经济上各自独立,各自享有经营利润,各自承担经营风险及债权债务。3、 生鲜连锁经营体系的经营模式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依法使用包括方信恒丰、商标、商号、外观设计、CIS 系统(企业思想、行为规范、品牌视觉) 、产品信息、供应商信息等所有与营销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第二条第二条加盟加盟申请加入的条件1、 拥有独立的经营店铺,经营面积在 40 平方米以上含(80、150、200 平方米,及 500 平米以上)2、 经营者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商业道德,诚信守法。3、 须具有足够的劳动力资源,至少具备一名会
3、使用电脑及商品管理软件的员工(注:不具备时可委托甲方培训) 。4、 店铺所在地半径 300 平方米范围内无直营店或加盟店。5、 认同甲方企业文化,管理模式,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各项服务,严格遵守自愿联盟合同。第三条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2、 合作期满,乙方希望与甲方继续合作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合同期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延期合同。3、 若本次合同期满,甲方的联盟经营体系有新的调整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第四条第四条 联盟合作方式及服务项目联盟合作方式及服务项目甲方为“方信恒丰”超市志愿联盟经营体系的组织领导者,对乙方的新店建设及老店改造工作全权负责,、指导联盟店的日常运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模式。1、 负责协助指导乙方做好开店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店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