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命名规则HHCPTJYW05011 目的设备命名合理、标志清晰、编号齐全、挂牌准确是保证全厂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准确无误的重要条件。 为使设备命名具有条理性,明确设备命名的责任制,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规则规定了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设备命名的原则、管理方法、命名手续和职责。2.2 本规定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各专业所管辖系统范围的设备、阀门等命名。3 依据本规定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及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而制定。4 设备命名范围和审批4.1 主设备(汽轮机、锅炉、发电机等)及重要辅助设备(给水泵、循泵、磨煤机、主变等)
2、,由运行部负责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4.2 一般辅助设备,热力系统、厂用电系统、循环水(冷却水)系统、化学净水系统、除盐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脱硫系统等的设备和阀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4.3 电气、热工保护控制盘及相关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命名,总工室批准。4.4 属于各级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程序要求报送资料至电力调度中心,由网调、省调在升压站启动前 2 个月下达新设备调度关系和设备命名编号,运行部再进行下一级设备的命名编号工作。5 设备命名的手续5.1 凡所有设备的命名,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
3、集项目部)书面提出命名方案,一式二份,经批准方可执行。一份田集发电厂存档,另一份报总工室核批后发放至有关部门。5.2 凡移交生产后正式列为基建、改进更新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由该项目专业人员提出设备、阀门、系统的命名方案,经项目主管签署,附技术标准、设备图纸一式三份,送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查阅是否符合设备命名原则,经签阅后送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按上述 5.1 程序进行命名。5.3 所有设备及阀门的命名和编号一经确定,未经一定手续不得更改。6 设备、阀门命名原则6.1 为了便于运行、检修、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运行人员之间的操作联系,全厂设备应有统一规定的设备命名和编号。6.2 设备命名应准确、合理,编号齐全。6.3 在保证名称编号唯一性的前提下力求简单,设备命名应考虑发展远景和设备实际情况。6.4 设备编号的顺序排列的原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