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 容 深 度 规 定目次前 言.21范 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总 则.44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64.1总总 论论.64.2电力系统.64.3热负荷分析.74.4燃料供应.74.5厂址条件.84.6工程设想.124.7烟气脱硫与脱硝. 154.8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74.9综合利用.184.10劳动安全.184.11职业卫生.184.12资源利用资源利用. 184.13节能分析节能分析. 204.14人力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 194.15项目实施的条件和建设进度及工期.194.16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分析.204.17风险分析.214.18经济与社
2、会影响分析经济与社会影响分析.214.19结论与建议.215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246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27条 文 说 明.29前前言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4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要求进行制定的。本标准在总结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火力发电厂可行性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 1181997)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编制的。本标准颁布实施后,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 1181997)废止。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
3、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 范范围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编写深度及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84-1998 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程DL/T 5158-2002 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3 总总则则3.0.1 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