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周转材料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和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我项目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周转材料的范围本项目周转材料包括: 再用钢轨、 再用鱼尾板、 压板、 轨距拉杆、枕木、钢枕、走道板、高压电缆、水(气)管、始发托架等。第二条周转材料的购置与加工1.周转材料的购置或加工应该充分利用内部的现有资源, 尽量减少新增资产。 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通过成本测算, 决定是否新购、加工、市场租赁或内部调剂。2.周转材料的购置或加工原则上由设备材料租赁公司负责采购和加工,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
2、自购买或加工周转材料。3.项目部如需加工或购置周转材料时, 而设备材料租赁公司现有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必须向公司设备物资部上报需用计划,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全公司的资源情况在十五日内做出答复, 在没有批复的情况下,严禁私自购置或加工自制。4.经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复后,物资保障部应按项目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原材料,在库房(即加工场地)内,由物资保管员对原材料验收后交给钢构公司,并履行交接手续。钢构公司在接收材料后按合同及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工, 在加工完成后分批分次交给物资保管员验收。加工好的成品周转材料,物资保障部要做好材料的点验手续和台帐登记、规定标识等工作。在周转材料加工过程中机电设备
3、部负责的质量控制。第三条在用周转材料的管理:1. 进入现场的周转材料:再用钢轨、再用鱼尾板、压板、轨距拉杆、枕木、钢枕、走道板、水(气)管等由调度室负责保管、使用、维修;始发托架、反力架,高压电缆等由机电设备部负责保管、使用、维修等。上述每批周转材料进场时由物资保障部负责登记、发放、监督,相关使用部门必须签字确认接收数量。2. 现场周转材料的摆放应分类存放、界限分明、整齐有序、标识清晰、便于装卸,便于清点,保证帐物相符。3.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各部门及个人擅自对周转材料进行改造、 加工。如确需改造加工的,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领导审批后,由物资保障部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得到许可后方能进行改造加工。否则对于擅自改造加工者,物资保障部将按其总额的 5-1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的罚款。4. 物资保障部应经常对在用的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无论购买的还是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