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住房基金的帐务处理将成为各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之一。下文是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一、北京市地方所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市、区(县)人 政府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建立政府住房基金。二、企业住房基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一)企业住房基金的来源:1、按规定当年提取的住房折旧;、按规定提取的住房使用权摊销;、按规定提取公益金的 50%-70%;、建立“住房周转金” ,以下资金发生时可转入住房周转金:(1)自管住
2、房(含委托其他单位代管的住房)的租金收入中应留归企业的部分和租赁保证金;(2)自管住房出售收入中应留归企业的部分;(3)职工出售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其房价中应由产权单位收回的部分;(4)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应由企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需从管理费用中列支的部分;(5)企业住房周转金的利息收入;(6)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二)企业住房基金的用途:1、购置、新建、改建职工住房的支出;、自管住房(含委托其他单位代管的住房)的维修、管理支出(含高层住宅电梯、 高压水泵的维修、 运营和更新支出);、对已出售的自管住房,按规定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支出;、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给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按规定
3、支付给租住私房职工的房租补贴支出;、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因实纳租金超过家庭收入5%或造成生活困难房租补贴支出;、规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企业交纳的支出;、按规定资助职工参加住宅合作社、危旧房改造和康居工程的支出;、归还住房借(贷)款本息;10、按规定摊销出售自管住房净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部分;11、其他住房方面的支出。(三)企业住房基金的管理:1、企业住房基金归企业所有,由企业按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基金的财务收支预(决)算。、企业在实行新财务制度前属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及在新老制度衔接时的住房资金结余,按规定转入有关项目。、住房周转金作为负债进行管理。企业住房折旧、住房使用摊销、公益金和从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资金,企业应设立备查登记薄,连同住房周转金全面反映企业住房基金的来源和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