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统筹规划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模式与相关工作流程,贯彻计划、渠道、价格与质量管理的整体思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合理规避采购风险,整合集团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综合优势,适应集团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京内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用于指导集团相关部门、所属各公司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物业公司在物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的物资采购,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第三条 物资采供管理总部是集团物资采供主管部门,行使综合管理职能。
2、风险控制总部与集团成本管理控制部门参与物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过程监督与风险控制。第二章第二章 参与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单位及职责参与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单位及职责第四条第四条 参与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单位(一)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山海天公司) ;(二)项目公司(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集团所属公司) ;(三)物资采供管理总部等集团相关部门。第五条第五条 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一)山海天公司服务于项目建设,是京内外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主要组织与实施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参加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协调会,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2.编制并提报物资招标计划;3.组织甲供或甲指乙供物资招标、商务谈判,参与综合评
3、标,参与到货验收、合同履行等工作,了解乙供物资市场情况;4.推荐招标入围品牌和供应商,对供应商提出评估意见,协助物资采供管理总部做好供应商战略合作与数据库相关工作。(二)项目公司是项目建设与物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参加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协调会,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2.编制并提报物资需求计划、物资进场计划;3.选定技术方案,制订物资招标技术要求,编制技术标书;4.推荐招标入围品牌和供应商,对供应商提出评估意见;5.组织技术评标,对投标产品进行技术评价,参与综合评标;6.参与到货验收、合同履行等工作。(三)物资采供管理总部是集团物资采供主管部门,行使综合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1.规划体系架构, 制订宏观策略, 建立工作流程, 划分工作职责;2.组织召开招标采购工作协调会,对甲乙供分类提出指导意见;3.审核物资采供计划,分配物资采购任务;4.推荐招标入围品牌和供应商, 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