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营运规范营运规范卖场管理手册卖场管理手册卖场管理卖场管理作业作业一一. .卖场人员管理规定卖场人员管理规定1.1.目的与适用范围:目的与适用范围:通过明确及简单的基本规定达到卖场管理要求。2.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警告处分,并处予 2050 元罚款。2.1 不遵守服务规范,不主动服务顾客。2.2 上班时间不可在卖场聚集聊天,不准串岗、脱岗。2.3 上班时间,不可在卖场吃零食(含库存区、操作间、收货区、 试吃台等) 。2.4 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干私事。2.5 上班时间不准在货架、柜台内存放私人物品。2.6 员工一律由员工出入口进出,携带物品应主动出示
2、交保安检查。2.7 穿着制服应将拉链拉至顶点,胸卡配戴在左胸前。2.8 穿制服整洁干净,严禁穿凉鞋、拖鞋、短裤、超短裙、或拖地长裙上岗。2.9 除补货时外,走道不可堆货,应随时保持通畅。补货时,商品亦应置于走道中间排列整齐,并留走道空间以利顾客通行。2.10 栈板使用后应放置于指定位置。2.11 拖板车不可滑行。2.12 禁止用办公室电脑或自带游戏机玩电子游戏。2.13 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脑以避免别人误用或浪费电源。2.14 应迅速有效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2.15 服从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3.3.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记小过处分,并处予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记小过处分
3、,并处予 5050100100 元罚款。元罚款。3.1 上班时间,不准嬉戏打闹,大声喧哗。3.2 上班时间不可购物、不可预留商品。3.3 除特定区域外,办公室及卖场禁止吸烟。3.4 遵守工作准则,不得违背上级合理指示和要求。3.5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换班。3.6 不得在公司乱丢垃圾,随地吐痰。3.7 不得有任何阻扰工作或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4.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记大过处分,并处予 100 元以上罚款。4.1 上班时间,不可打架、吵架。4.2 不可私自取用门店商品,私自取用视同偷窃处理。4.3 上班时间,不准在卖场或仓库办公区域内的任何地方睡觉。4.4 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4.5 上班时间不得进行赌博。5.5.违反下列规定的,可直接予以辞退。违反下列规定的,可直接予以辞退。5.1 不得张贴小字报攻击领导者。5.2 不得携带非法物品或武器进入公司。5.3 不得假公济私或将公司财产占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