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根据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准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对象及要求第三条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得任意改变,更不能互相混淆、串户。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工程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及施工队伍等因素,分别做以下处理:1一般的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
2、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第四条各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计算口径必须一致。第五条成本核算应根据计算期内已完工程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别进行成本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按照收益与费用配比的原则,正确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第三章 成本项目和开支范围第六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产品的成本项目分为: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
3、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开发企业没有二级管理机构则无此项目)。第七条成本开支范围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土地征用费:土地、青苗、集体财产、私人财产、平整农田补偿费、新菜田基金。2耕地占用税。3劳动力安置费:安置劳动力单位补贴款、农转工级差补贴,超转人员安置费等。4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指私产发价、搬家费、拆迁费、伐树费、单位拆迁费、清理费、安置动迁用户支出,地上地下市政管线拆改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冲减此成本费用。二、前期工程费1规划设计勘测费:居住区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等费用。2三通一平:为达到施工要求而发生修建道路,通水通电及伴随的破路、占地、维护、看管线、场地填土、平整费用。3前期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三、建筑安装工程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的各种建筑工程费,含设备费。四、公共配套设施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