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及*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稿)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按本管理办法进行的招标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二) 整体招标原则:工程、物资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按规定招标,不得将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三) 事前预算原则:工程类项目招标,一般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应力
2、求准确、全面,不重不漏。(四) 资格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格审查,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项目投标;(五)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杜绝暗箱操作;(六) 保密原则:必须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七) 回避原则: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第二章招标范围、方式与项目分类第三条第三条适用范围:工程类合同估算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物资类合同估算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服务类合同估算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第四条第四条招标工作分为以下几种方式:(一) 国家法律法
3、规、开发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需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及公司决策机构明确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二) 其他无强制性要求,公司决策机构认为需由公司组织的招标,按本管理办法执行。(三) 情况特殊、对项目开发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可免于招标。第五条第五条公开招标需按照国家法律及各级政府规定, 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遵循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进行。第六条第六条公司组织的招标,至少应有三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与竞标。第七条第七条因项目建设要求需提前启动的项目,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研究提出建议,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可先行开工实施。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第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一) 招标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审议并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提出建议,报请公司执行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