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4页).doc
-
资源ID:210291
资源大小:34.04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
15金币
下载报告请您先登录!
验证码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0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4页).doc
1、1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深府20131 号)及其配套文件(简称“1+6” 文件) 和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深府办 20163 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细化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措施,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准入配置、申报受理及审核程序、运营管理、调剂退出、监督检查等
2、。本实施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主导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第三条第三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市区联动、企业参与”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资源,区政府做好科学统筹规划,密切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参与,共同扶持创新型产业发展,促进龙岗区产业转型升级。第四条第四条区政府成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经济促进(含金融办)、科技创新、财政(含国资委)、城市更新、住房建设、审计、文体旅游、文产、规划国土、交通运输、产服集2团和各街道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其
3、主要职责为:协调、解决创新型产业用房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作落实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促进局;区政府指定区产服集团为本区创新型产业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统租、回购、接收、运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区产服集团下设全资子公司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具体执行。在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明确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的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维持原管理模式不变,其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五条第五条本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实行备案制。区产服集团需根据本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具体筹集及租售情况,定期向区国资委、区物管中心备案。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的,需书面告知区产服集团,由区产服集团作备案登记,并参照本实施细则管理其创新型产业用房,接受区经济促进局及区产服集团监管。第六条第六条区政府建立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管理机